各院级工会:
为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大力营造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良好氛围,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浙江省第五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浙教工〔2017〕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五届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通过对师德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宣传和表彰,展现我校优秀教师精神风貌和先进事迹,激励广大教师自觉加强师德建设,提升教书育人的能力和素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师德先进个人应是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优秀教师,具备以下条件,且工作业绩突出,事迹感人。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立场坚定。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2、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为教育教学事业做出较突出的贡献。
3、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知识功底扎实、教学能力过硬、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方法科学,受到师生的广泛赞誉。
4、以身作则,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二、评选方法和要求
1、推荐:以院级工会为单位推荐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人选需征得院级党组织同意,填写《浙江大学师德先进个人登记表》,于4月15日前将申报表上报学校工会。邮箱地址:gongh@zju.edu.cn
2、评选:由教代会教师发展委员会委员、各单位分管工会的党委负责人、院(系)级工会主席组成评委会,评选出浙江大学第五届师德先进个人。在此基础上,推荐11名候选人报学校党委批准后,参加省教育工会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的评选。
师德标兵除应具备以上条件外,事迹应更加突出,一般应是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优秀教师。
3、要求:各院级工会要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与师德先进评选活动结合起来,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气。要认真做好推荐评选活动的宣传工作,运用各种形式,宣传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和师德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
4、表彰:校工会将于2017年教师节前夕对师德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附件:
浙江大学工会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