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工会: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六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选树活动的通知》(浙教工〔2019〕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六届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通过对师德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宣传和表彰,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激发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开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新局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师德先进个人应是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5年以上的优秀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且工作成绩突出,事迹感人。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高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热爱教育事业,无私奉献,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和技术技能,为教育教学事业做出较突出的贡献。
3.以学生为中心,坚持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4.以身作则,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二、评选方法和要求
1.推荐:以院级工会为单位,按分配名额(见附件1)推荐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人选需征得院级党组织同意,填写《浙江大学师德先进个人登记表》(见附件2),于3月30日前将纸质版申报表上报学校工会,电子版发送至gongh@zju.edu.cn。联系人:林文飞,88981832。
2.评选:由各单位分管工会的党组织负责人、教代会教师发展委员会委员、院级工会主席组成评委会,评选出浙江大学第六届师德先进个人。
在评选出的浙江大学第六届师德先进个人基础上,推荐11名候选人报学校党委批准后,参加省教育工会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的评选。师德标兵除具备以上条件外,事迹应更加突出,一般应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优秀教师。
3.要求:各院级工会要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与师德先进评选活动结合起来,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气。要认真做好推荐评选活动的宣传工作,运用各种形式,宣传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和师德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
4.表彰:校工会将于2019年教师节前夕对师德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附件:
浙江大学工会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