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教育部32号令,充分发挥教代会提案工作在加强民主管理、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中的作用,我校自2012年起设立“校领导领办提案”,由学校领导领办教职工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重点提案,加大了提案办理力度,促进了学校重点任务的落实,起到了凝心聚力的作用,得到代表们的广泛好评,也在国内高校产生了良好影响。
为进一步做好七届四次教代会提案办理工作,经校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建议,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七届四次教代会提案办理继续设立“校领导领办提案”,现予以公布。
浙江大学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