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 凝聚共识同强校”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11浏览次数:1930

各院级工会,各青工单位团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国梦·劳动美”的时代精神,凝聚学校改革发展的共识和力量,激励广大青年教职工为扎实推进“六高强校”战略、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现决定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同强校”主题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践行核心价值观 凝聚共识同强校
二、 活动时间
2014年4月-9月
三、 活动对象
全校青年教职工
四、 活动形式与项目申报
本次主题活动分为学习交流、实践服务、文化涵养和风采展示等模块,各院级工会、各青工单位团组织可围绕活动主题,根据相应活动模块,在青年教职工中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使广大青年教职工结合岗位实际,凝聚强校的青春力量。具体活动模块如下:
(一)学习交流模块
◎网站、刊物、橱窗、微博、微信等形式广泛宣传
◎专题报告会、宣讲会、座谈会
学习心得交流分享会
“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活动
“践行核心价值观”微言微语征集活动
(二)实践服务模块
◎“日行一善”道德实践活动
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岗位技能比武活动
◎与困难学生(群众)结对帮扶活动
(三)文化涵养模块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宣传推广活动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文化遗址寻访参观活动
◎身心健康系列文体活动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工作和生活方式推广活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书画、篆刻、漫画)创作活动
(四)风采展示模块
◎主题演讲比赛
主题知识竞赛
主题书画作品展
广播操(工间操)比赛
◎青春联谊、联欢活动(如歌咏比赛、户外活动等)
本着尊重院系主体地位、激发基层活力的原则,鼓励各单位根据上述活动形式,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申报(或联合申报)主题鲜明、形式新颖、体现自身特色的活动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对于优秀的活动项目,校工会、校团委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五、 进程安排
1.4月中旬-5月初,活动宣传发动与项目申报阶段。请各院级工会根据通知要求,设计详细活动方案,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做到人人知晓、全员参与,并结合实际积极申报活动项目。请各院级工会、各青工单位团组织于4月30日前分布将活动项目申报表发送至校工会、校团委接受材料邮箱。
2.5月-6月中旬,活动实施阶段。请各单位结合主题认真组织实施,充分调动广大青年教职工的积极性,依托有效活动载体和形式,确保主题活动取得实效。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加强宣传信息工作,反映青年教职工风采。
3.6月下旬-7月初,活动总结提升阶段。请各单位认真总结活动的经验和成果,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的相关材料整理上报,校工会、校团委综合评定出“主题活动优秀组织奖”,对表现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活动总结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7月3日(活动总结表见附件2)。
4.7月-9月初,成果凝练与展示阶段。请各单位进一步巩固和凝练活动成果,通过新媒体、专题展览等形式,对活动成果进行宣传展示。校工会、校团委将遴选一批活动成果进行全校层面的集中呈现。
 
联系人:
校工会:林文飞,87951470,lwflwf@zju.edu.cn
校团委:王万成,88206213,wwc@zju.edu.cn
 
附件:
浙江大学工会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