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5年度全国巾帼文明岗候选集体的通知

发布者:许诺晗发布时间:2025-11-13浏览次数:13

各院级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表彰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信念坚定、担当作为、贡献突出的优秀女性典型,激励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巾帼力量,全国妇联即日起,启动2025年度全国巾帼文明岗推荐评选工作。

现请各院级工会积极推荐我校符合相关条件的优秀集体。

一、全国巾帼文明岗基本条件

(一) 单位或组织中女性比例为60%以上的基层一线工作团组, 包括科教团队、车间站所、生产班组、执勤分队, 以及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中以女性为从业主体的集体商户、生产小组、家庭农场等, 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0人。

 (二) 坚定拥护“两个确立”,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勤奋钻研, 爱岗敬业, 团结协作, 乐于奉献, 在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得到群众广泛认可。在科技创新领域,特别是在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做过突出贡献的集体。

 (三) 积极参与关爱帮扶等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 受到公众好评, 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突出, 社会信誉好。

 (四) 原则上应已获得省级或行业 (系统) 评比表彰或创建示范活动授予的荣誉。

 (五) 全国巾帼文明岗一般不重复授予。

二、其他事项

请各院级工会于11月14日(周五)下班前填写附件3,并发送至邮箱kwj23@zju.edu.cn。

联系人:许诺晗88981832

 

附件1:1 关于推荐2025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的通知.pdf

附件2:2 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评选表彰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3 全国巾帼文明岗推荐表.docx

 

浙江大学工会

2025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