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教职工疗休养工作,提升教职工的身心健康水平,增强教职工凝聚力,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浙江大学2026-2027年教职工疗休养服务单位。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浙江省内及周边地区,具备提供疗休养服务资质的单位。
二、疗休养费用标准
每天不超过600元/人,最多5天,最高不超过3000元/人。
三、遴选形式
参选单位现场PPT讲解、评委提问、评委投票,各单位不超过10分钟(5分钟介绍+5分钟提问),讲解内容如下:
1.服务优势和近五年为浙江大学疗休养服务情况。
2.介绍两条线路(省内1条,省外1条)以及疗休养特色服务。
四、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服务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8)具备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9)拥有专业、稳定的服务团队,能够为教职工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服务人员需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熟悉疗休养服务流程。
(10)具备丰富的疗休养活动策划与组织经验,能够根据我校教职工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个性化、多样化的疗休养活动方案。
五、疗休养服务要求
(1)要求安排优质的导游全程陪同服务(含地接导游服务)。
(2)交通:飞机、高铁、大巴(全程空调大巴车,车况好,座位充足,空调效果好,要求五年内设施好的空调大巴车)。
(3)游览标准:游览线路必须包含其主要景点,标示每一天的具体行程安排,分上午、下午,每个景点的游览时间安排及价格。
(4)住宿标准:宾馆要求干净卫生、服务优质、有较强的接待能力,交通便利、环境较好、干净卫生,同时配套设施齐全、使用方便安全。
(5)用餐标准:不低于140元每天。
(6)提供每人每天不少于两瓶矿泉水。
(7)疗休养价格:1天不超过600元/人,5天不超过3000元/人,包括游线景点门票、上下索道、交通费、人身意外保险费等费用,并明确标示每项的具体价格。
(8)确保疗休养过程中的食品安全、活动安全、人身安全,供应商须为每位参加疗休养人员购买商业保险,包括旅行社责任险和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保额的个人旅游人身意外险(人身意外险包括意外伤害、突发性疾病、伤害医疗、突发性医疗等)。乘坐飞机、火车、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必须购买公共交通意外保险。发生意外情况时须有应急预案。如遇意外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9)不得推销自费项目、零购物,全程不进旅游专营购物点。
(10)疗休养发票需按照学校的要求开具。
(11)参加疗休养人员名单和个人信息不得外泄。
(12)具体出行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不得以时间更改为由调整价格。
六、遴选安排
服务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后校工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评审小组召开遴选会,对符合条件的商家进行综合评审,根据投票结果选择得票数高的商家为浙江大学2026-2027年教职工疗休养服务单位。入选名单将在浙江大学工会网站上公布。
七、服务单位报名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相关经营许可证明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参加遴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公章)。
(6)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PPT:内容包含公司简介、优势、近五年来为浙大教职工服务数量、两条精品线路及报价等;(每家单位汇报5分钟)。
八、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1.提交材料时间:纸质版提交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除法定节假日),或可邮寄至浙江大学工会;电子版及电子版需用压缩文件发送邮箱,文件名为“单位+浙江大学教职工疗休养遴选”。
2.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中午12:00前(逾期不予受理)。
3.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海洋大楼402室。
注意事项:如需进校,前一天请先联系校工会工作人员,做好进校报备。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206085/13858095668
九、其他
1.报名单位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遴选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凡出现下列情况,浙江大学工会将综合评估,视情况取消中选服务单位的入围资格,终止合同。
(1)服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
(2)信用记录不良,发生法律诉讼的;
(3)发生消费投诉,受到市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处罚的;
(4)每次出团满意度调查统计因企业服务质量导致不满意率高于30%,且经浙江大学工会核查属实的。
(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中选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本次遴选的最终解释权归浙江大学工会所有。
浙江大学工会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