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工会:
根据学校中层领导班子换届调整工作实际情况,因部分学院(系)工会主席工作岗位变动或退出领导岗位等原因,需相应调整工会主席人选。为规范有序做好调整工作,根据《中国工会章程》《浙江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涉及原工会主席岗位变动的各学院(系)工会。
二、工作程序
1.民主推荐。各学院(系)工会根据工作需要,酝酿推荐工会主席候选人建议人选。
2.党委审议。学院(系)党委召开党委会会议,对候选人建议人选进行政治审查和研究确定。
3.民主选举。召开院级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工会主席人选。
4.报批备案。选举结果经学院(系)党委会同意后,于2025年8月30日前将请示文件(见附件)报送校工会审批。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系)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确保调整工作规范有序。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保障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3.新提名人选应符合《工会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服务意识。
4.请各单位按期完成调整工作,确保工会工作正常开展。
联系人:胡家钰,联系电话:87951470
浙江大学工会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