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征集通知

发布者:汪晓勇发布时间:2023-03-23浏览次数:10

校教代会各代表团团长和各位代表:

浙江大学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高质量推进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重要时期召开的重要会议。根据学校安排,会议将于20234月下旬召开。为进一步提高教代会提案质量,引导教代会代表认真履职尽职,进一步提升代表参政议政的意识和水平。教代会启动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提案征集时间:2023321日提案征集正式启动,本年度“双代会”召开当日中午12:00提案征集截止。

二、提案征集要求

提案征集工作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也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

1.请各代表团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布置落实提案征集工作;要注意把握提案质量观,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提交的提案应具一定的代表性和针对性。

2.教代会代表应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撰写提案前应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3.提案撰写要求一事一案,必须是由一位代表作为主提案人提出,三位以上代表附议方为有效。

三、提案征集范围

代表应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浙江大学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四个更加”战略导向,深入推进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奋力在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中“走在前列”等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具体围绕以下主题:

1.关于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党中央对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统筹,牢固树立学生成长为中心的理念和思路,积极打造师生共同成长的德育共同体,大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构建以学生成长为中心的卓越教育体系、打造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高峰的意见和建议。

2.关于坚持“四个面向”开展一流战略谋划,创新范式迭代,开展引领性创新,引导师生心怀“国之大者”,以服务国家为最高追求,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主动承担国家“揭榜挂帅”任务,解决“卡脖子”问题,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力争取得服务国家区域的重大标志性成果的意见和建议。

3.关于培育顶尖学科,加快学科高原筑峰,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全方位提升国际化办学层次和水平,策划全球重要议题,提升美誉度等打造一流综合实力的意见和建议。

4.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医德医风建设,加快人才引育,打造受人尊敬的教师队伍的意见和建议。

5.关于强化一流大学治理,全面改革,深化开放,加强智治,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和建议。

6.关于凝聚奋进力量,提升校内外空间、财力、人力、数据等资源,弘扬大学精神与文化,确保政治安全与意识形态安全、校园安全稳定等营造一流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

7.关于聚焦在高远使命引领下深层次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意见建议。

8.关于反映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四、提案的递交             

电脑pc端登录方式:

1.登录学校协同办公系统(http://oa.zju.edu.cn/),或浙大综合服务网“协同办公”,进入系统后点击“新建流程-ZJU教代会提案”流程进行提案撰写并提交。

2.登录浙江大学教代会提案平台(http://jdhta.zju.edu.cn),点击“代表登录”入口使用统一身份登录撰写提案,此网站可查阅历届提案。

移动端登录方式:

1.浙大钉app首页选择“教代会提案模块”进行提案撰写并提交。如不在首页请点击“全部应用”—“办公办事”—“教代会提案”。

2.协同办公app,进入后点击“ZJU教代会提案”进行提案撰写并提交。

五、提案的审理

代表提出的提案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根据《浙江大学教代会提案工作规定》的要求,确定是否立案。对符合提案要求的提案,给予正式立案,进入提案处理程序。对不符合立案要求但具有积极意义的提案,作为意见、建议送相关部门和单位参考。提案委审理后,教代会提案系统将以短信方式告知提案人。

六、优秀提案的评选      

本次教代会将继续评选优秀提案,对优秀提案给予表彰。  

优秀提案的评选条件:

1.能反映广大教职工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的积极性,体现代表们以主人翁精神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意识。

2.提案内容翔实,经过较深入的调查研究,既能提出问题又能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设想,为学校领导、部门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3.职能部门积极落实,提案被采纳后对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受到教职工好评。

4.提案一事一议,主题明确,科学合理,措施可行。             

七、其他

联系人汪晓勇

 话:0571-88208082

 箱:zdwxy@zju.edu.cn

 

 

 

 

浙江大学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23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