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名称 | 浙江大学教师书画协会 | ||
社团类别 | 文化艺术类 | ||
成立时间 | 2015.12 | ||
主要负责人 | 姓名:高念华 | 联系方式:gnh92@126.com | |
所在单位:公共体育与艺术部 | 职务:公共艺术教育中心副主任 | ||
社团宗旨 | 浙江大学教师书画协会是浙江大学书画社的分支组织,是浙江大学教职工书画爱好者的社团组织,隶属于浙江大学工会。宗旨是为教职工书画爱好者提供交流平台,提升艺术修养、拓展艺术视野,活跃校园文化。 | ||
社团组织架构 | 协会理事会由顾问、名誉社长、社长、副社长、秘书长、副秘书长、艺术指导、理事组成。 |
浙江大学教师书画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大学教师书画协会是浙江大学书画社的分支组织,是浙江大学教职工书画爱好者的社团组织,隶属于浙江大学工会。
第二条 浙江大学教师书画协会的宗旨是为教职工书画爱好者提供交流平台,提升艺术修养、拓展艺术视野,活跃校园文化。
第二章 任务
第三条 浙江大学教师书画协会的活动内容:
1.社团定期安排相关专业人员指导书画创作。
2.不定期组织书画基础知识讲解、书画名作欣赏、社员作品评赏、写生,社员交流笔会等活动。
3.不定期组织校园内外书画艺术作品展。
第三章 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
第四条 浙江大学教师书画协会社员大会的职权是:
1.制定和修改本社团的章程。
2.审议理事会的日常工作状况。
3.决定重大活动事宜。
4.通过和修订社团内部管理规定。
5.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五条 社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社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六条 社团的领导机构为理事会,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筹划活动计划、分工安排等),对社员大会负责。
第七条 理事会由顾问、名誉社长、社长、副社长、秘书长、副秘书长、艺术指导、理事组成。
第八条 理事会职责
1.执行社员大会的决议。
2.筹备召开社员大会。
3.向社员大会报告工作状况。
4.决定社员的吸收或除名。
5.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6.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7.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章 社员
第九条 入社条件
浙江大学在职教职工、对书画篆刻有兴趣、有一定研究,能遵守本社团章程者均可申请入会。
第十条 入会手续
申请者填写《浙江大学教师书画协会报名表》后经社团理事会审查合格即可吸收为社员。
第十一条 社员权利
1.具有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社团的各项制度和各项活动的计划、组织拥有监督批评、建议的权利。
3.社员可独立向社团发出活动倡仪。
4.社员有权参加本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
5.社员有退出社团的权力。
第十二条社员义务
1.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在活动中积极协助组织者的工作。
2.积极完成社团交给的任务,在社团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并为社团发展建言献策。
3.遵守社团章程,维护本社集体荣誉。
附 则
一.本章程自浙江大学教师书画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为书画社工作的基本依据。
二.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半数及以上社员同意通过方可修订生效,解释权属浙江大学教师书画协会。
三.浙江大学教师书画协会社员如以“浙江大学教师书画协会”的名义组织各类活动,需向社团秘书处提交申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