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画协会

发布者:余浩聪发布时间:2023-01-10浏览次数:441


社团名称

浙江大学教师书画协会

社团类别

文化艺术类

成立时间

2015.12


主要负责人


姓名:高念华

联系方式:gnh92@126.com

所在单位:公共体育与艺术部

职务:公共艺术教育中心副主任

社团宗旨

浙江大学教师书画协会是浙江大学书画社的分支组织,是浙江大学教职工书画爱好者的社团组织,隶属于浙江大学工会。宗旨是为教职工书画爱好者提供交流平台,提升艺术修养、拓展艺术视野,活跃校园文化。

社团组织架构

协会理事会由顾问、名誉社长、社长、副社长、秘书长、副秘书长、艺术指导、理事组成。





浙江大学教师书画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大学教师书画协会是浙江大学书画社的分支组织,是浙江大学教职工书画爱好者的社团组织隶属于浙江大学工会。

第二条   浙江大学教师书画协会的宗旨是为教职工书画爱好者提供交流平台提升艺术修养、拓展艺术视野,活跃校园文化。


第二章  任务

条  浙江大学教师书画协会的活动内容:

1.社团定期安排相关专业人员指导书画创作。

2.不定期组织书画基础知识讲解、书画名作欣赏、员作品评赏、写生,员交流笔会等活动。

3.不定期组织校园内外书画艺术作品展。


第三章   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

条    浙江大学教师书画协会社员大会的职权是:

1.制定和修改本社团的章程。

2.审议理事会的日常工作状况。

3.决定重大活动事宜。

4.通过和修订社团内部管理规定。

5.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条    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社团的领导机构为理事会,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筹划活动计划、分工安排等),对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由顾问、名誉社长、社长、副社长、秘书长、副秘书长、艺术指导、理事组成。

    理事会职责

1.执行员大会的决议。

2.筹备召开员大会。

3.员大会报告工作状况。

4.决定员的吸收或除名

5.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6.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7.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章

    入条件

浙江大学在职教职工、对书画篆刻有兴趣有一定研究,能遵守本社团章程者均可申请入会。

第十条    入会手续

申请者填写《浙江大学教师书画协会报名表》社团理事会审查合格即可吸收员。

第十条  员权利

1.具有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社团的各项制度和各项活动的计划、组织拥有监督批评、建议的权利。

3.员可独立向社团发出活动倡仪。

4.员有权参加本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

5.员有退出社团的权力。   

第十员义务

1.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在活动中积极协助组织者的工作。

2.积极完成社团交给的任务,在社团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并为社团发展建言献策。

3.遵守社团章程,维护本集体荣誉。


附  则

一.本章程自浙江大学教师书画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为书画社工作的基本依据。

二.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半数及以上员同意通过方可修订生效,解释权属浙江大学教师书画协会

三.浙江大学教师书画协会社员如以“浙江大学教师书画协会”的名义组织各类活动,需向社团秘书处提交申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