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名称 | 浙江大学气排球协会 | ||
社团类别 | 体育类 | ||
成立时间 | 2018年11月 | ||
主要 负责人 | 姓名:丁海忠 | 联系方式:dinghz@zju.edu.cn | |
所在单位:发展联络办 | 职务:副主任 | ||
社团宗旨 | 协会以弘扬“强体健魄、树我邦国”的体育精神,增强身心健康、享受快乐运动、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为宗旨。协会的总体目标是通过组织和参与各类气排球活动,增强教职工凝聚力,加强校内外之间的交流,同时本协会致力于推动气排球运动的普及和教职工气排球技术水平的提高 | ||
社团组织架构 | 会长:丁海忠(全面负责协会工作) 副会长:张子法(分管综合组)、罗泳江(分管后勤组)、陈国潮(分管技术组) 秘书长:刘利光、陈丹 综合组委员:王辉 后勤组委员:方令超 技术组委员:王校帅 |
浙江大学教职工气排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为浙江大学教职工气排球协会。简称浙大气排协。
第二条 浙大气排协是在浙江大学校工会指导下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群众体育社团组织。
第三条 协会的宗旨:弘扬“强体健魄、树我邦国”的体育精神,增强身心健康、享受快乐运动、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本协会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遵守社会体育道德规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 协会的总体目标:通过组织和参与各类气排球活动,增强教职工凝聚力,加强校内外之间的交流,同时本协会致力于推动气排球运动的普及和教职工气排球技术水平的提高。
第二章 组织架构及职责
第五条 会员单位大会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单位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视情况定具体日期。大会由协会会长召集,会员单位大会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单位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单位大会的职责主要有:
(1)审议由理事会起草的章程;
(2)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3)进行换届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理事会成员,任期为两年;
(4)决定理事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 常务理事会(理事会)
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管理协会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和其他各项规定,并提交会员单位大会审议;
(2)贯彻落实会员单位大会通过的决议,组织协会一切活动,管理财务;
(3)与会员单位保持沟通,及时听取会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向会员单位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4)负责会员单位加入、退出和奖惩。
第七条 理事会成员构成及职责
会长(1名):领导理事会开展工作
副会长(8名):协助会长开展协会各项工作
秘书长(1名):负责协会各项具体工作
副秘书长(1名):协助秘书长开展工作
综合部部长(1名):负责协会事务及财务宣传工作
协调联络部部长(1名):负责协会内外协调联络工作
技术指导部部长(1名):负责协会内部技术提高培训工作
后勤保障部部长(1名):负责协会采购及内外比赛、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第八条 常务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单位大会选举产生,报校工会批准,任期为两年,可连任。
第三章 会员单位
第九条 加入。凡浙江大学各部处机构及院级工会均可申请成为协会会员单位。填写《浙江大学教职工气排球协会会员单位申请表》,向协会综合部提出申请,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即成为正式会员单位。
第十条 退出。向协会综合部提出书面申请,即退出协会,由综合部备案。会员单位不履行义务,由综合部提出申请,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确认该会员单位退出,由综合部备案。
第十一条 权利与义务
1.应积极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参加协会各项活动;
2.应支持协会工作,维护协会形象;
3.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4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有退出的权利。
第四章 协会主要工作
第十二条 组建校级气排球队伍并组织训练和参赛。
第十三条 定期举行气排球训练和活动,不定期举行气排球比赛。
第十四条 邀请专家为教职工进行体能、气排球技术、健康身心等方面知识讲座。
第十五条 举办内部专业技能、经验交流等活动。
第五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
第十六条 经费来源
1.工会下拨的经费;
2.各类赞助;
3.其他收入。
第十七条 经费必须用于协会各项工作,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十八条 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九条 资产管理人员定期向理事会提交财务报告,接受全体会员单位的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浙江大学教职工气排球协会理事会。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监督权归浙江大学校工会。
第二十二条 免责声明:本协会举办的所有活动中,所有信息和材料均为协会内部参考资料,不可用作商业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