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名称 | 浙江大学围棋协会 | ||
社团类别 | 体育类 | ||
成立时间 | 1979年 | ||
主要负责人 | 姓名:傅荣校 | 手机:13003633127 | |
所在单位:公共管理学院 | 职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任 | ||
常用邮箱:rwxg@zju.edu.cn | |||
社团宗旨 | 发扬国粹,快乐围棋 | ||
社团组织架构 | 学会——秘书处 |
浙江大学教职工围棋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浙江大学围棋协会是在校工会领导下的教职工社团,是由热爱围棋活动的个人自愿结合成的非营利性群众组织,是代表浙江大学参加各类围棋协会举办活动的唯一合法组织。协会的主要活动纳入校工会文体宣传活动工作计划。
第二条 围棋协会的宗旨:发扬国粹,快乐围棋。团结会员及广大围棋爱好者,开展活动,寓教娱乐,强身健体,陶冶情操,为我校的广大围棋爱好者搭建学习和交流的平台,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促进校园和谐。
第二章 会 员
第三条 入会条件:凡浙江大学在岗教职工和离退休员工,热爱围棋活动,并具有一定的基本技能,承认和拥护围棋协会章程,均可申请入会,成为浙江大学围棋协会会员。
第四条 会员的入会程序:直接向围棋协会提交申请,经批准后,即成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参加围棋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利;
(三)有代表围棋协会组队参加围棋竞技活动的权利;
(四)有权对围棋协会的工作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及咨询;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六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遵守围棋协会制定的各类活动规则;
(三)积极参加和支持围棋协会组织的各类比赛和活动;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会员资格:
(一)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
(二)严重违反围棋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给围棋协会造成重大损失;
(三)无正当理由,两年内不参加协会活动;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教工围棋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成员八名,由会员民主推选,并报校工会批准。
第九条 教工围棋协会理事会推选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三名,主持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理事会的职责:
(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开展各项具体活动。
(二)审批吸收新会员。
(三)向会员作工作报告。
第四章 协会活动
第十一条 浙江大学围棋协会的活动形式:
(一)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校围棋活动的开展;
(二)组织会员开展围棋比赛;
(三)代表学校参加围棋比赛和对外交流;
(四)协助校工会开展其他围棋比赛。
第五章 经费来源、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浙江大学围棋协会活动经费由校工会根据活动项目给予资助。每年1月份需制定工作计划及活动经费报校工会批准。活动经费由校工会管理。
第十三条 经费使用范围:用于围棋协会年度计划开展的立项活动中需公共支出的费用。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围棋协会理事会。
第十五条 本章程如与校工会有关文件精神相冲突以校工会相关文件为准。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