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协会

发布者:余浩聪发布时间:2023-01-09浏览次数:240



社团名称

浙江大学钓鱼协会

社团类别

体育类

成立时间

2002



主要负责人

姓名:胡富强

联系人:王华 13606641824

所在单位:药学院

职务:党委书记兼副院长

社团人数

100

活动场所

校工会、野外水域等



社团宗旨

促进不同学科教职工之间的交流,倡导文明垂钓,丰富 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更好满足教

职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社团组织架构

会员选举产生协会理事会,设名誉会长1名、顾问1名、会长1名,副会长5名,秘书长1

名、副秘书长1名。
















                   浙江大学钓鱼协会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浙江大学钓鱼协会是在校工会管理指导下,由教职工垂钓爱好者组成的非营利性群众体育组织。

第二条浙江大学钓鱼协会宗旨是促进不同学科教职工之间的交流,倡导文明垂钓,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更好满足教职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本协会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遵守社会体育道德规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二章组织与活动

第三条本协会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会员选举产生协会理事会,设名誉会长1名、顾问1名、会长1名,秘书长1名、副会长5名、副秘书长1

名。

第四条坚持以做好本职工作为原则,一切活动安排不与会员的工作和

生活相冲突。

第五条一切协会活动由理事会决定,报校工会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六条通过参加或观看比赛、专业人士或资深会员讲座、会员交流等

形式提高会员的垂钓水平。

               第三章

第七条入会条件:

1、热爱垂钓运动,承认本协会章程,能按时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

我校在职教工。

2、遵守学校及垂钓运动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第八条入会程序:

1、本校在职教工向协会理事会提出申请,填写入会申请表;

2、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即可成为本协会会员。第九条会员权利:

1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对于本协会的各种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本协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4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5自愿入会,退会自由。第十条会员义务:

1、自觉维护学校形象和本协会合法权益;

2遵守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各项决议;

3准时参加协会活动,完成协会交办的任务;

4交纳协会规定的基本会费(暂无)

                                                        第四章财务

第八条协会经费来源:

1、校工会经费支持;

2、单位或社会赞助。

第九条经费开支;协会经费必须用于规定的活动支出,报销票据必

须由会长或秘书长和经手人两人签字方可生效。

第十条经费管理:各种来源的经费,由分管财务的副秘书长管理,

必须财务收支清晰,定期在协会大会上公布经费收支情况。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一条奖励:对于本协会有突出贡献的会员,报请校工会同意,颁

发优秀会员荣誉证书,同时通报获奖会员所在单位。

第十二条处罚:

1对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连续三次无故缺席者,作自动退会处理,协会有

权予以除名;

2、对作出有损我校及协会形象和声誉之事的会员,理事会讨论通过可予以

除名。

                 第六章声明

第十三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浙江大学钓鱼协会所有。

第十四条本章程经浙江大学工会校准之日起生效。






浙江大学钓鱼协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