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浙江大学第十六届“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许诺晗发布时间:2021-01-25浏览次数:1972


   
     为表彰在高水平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过程中做出突出业绩和贡献的先进个人,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大学第十六届(2019-2020年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浙江大学在职教职工,重点是教学科研一线的优秀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优秀女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过硬。信念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更高质量、更加卓越、更受尊敬、更有梦想”的战略导向,弘扬“求是精神”,争做“四有”好老师。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识风范上,为人师表,率先垂范。

2.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业务精良,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工作成绩显著,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在教职工中公认度高。
3.家庭文明和谐。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尊老爱幼、家庭和睦;崇尚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表率作用。

三、评选要求与方法

1.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自下而上、群众公认的原则,严格把关,确保被推荐的先进个人具有时代性、先进性和代表性。要把开展评选表彰活动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学校“一流”建设及师德师风建设结合起来,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创先争优。

2. 全校共推荐69名浙江大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各院级工会根据分配名额推荐评选,经同级党委同意后报送校工会。推荐登记表一份要求含院系领导签字、单位盖章、PDF形式,一份word形式,于2月5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推荐表见附件,主要事迹材料不少于800字,可附页。

3.各院级工会推荐上报的人员,经校女教职工委员会审核通过、校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确定获得浙江大学第十六届 “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称号。

4.请各院级工会切实做好推荐、评选工作。校工会联系人:王晗,联系电话:87076117,邮箱:wangh@zju.edu.cn

 

附件:

第十六届“事业家庭型”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xls

第十六届“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登记表.doc



                                

浙江大学工会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