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工会:
组织开展教职工疗休养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精神和《中国工会章程》、《劳动法》、《教师法》、《浙江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具体举措,是党和政府赋予工会的社会职责,是学校保护和促进广大教职工身心健康的具体体现,也是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更好地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
暑期是各单位组织实施疗休养活动较为集中的时间。为进一步加强暑期教职工疗休养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疗休养的服务理念,加强教职工疗休养的安全教育。树立安全风险意识,把教职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交通安全、餐饮安全等放在疗休养活动的第一位。
2.明确责任,建立应对预案。明确疗休养工作的负责领导,明确带队人员职责,形成应急预案,提升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故的能力。出发和行程中应及时关注天气等因素,如遇极端天气时,应及时调整和变更行程。
3.强化措施,防范意外事故。预判疗休养活动中可能涉及的人身安全等问题,避免前往高风险的疗休养目的地,尽量不要安排危险性较高的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请各院级工会将本单位暑期疗休养安排(请填写附件表格)在出发前发送至校工会备案,并在疗休养活动结束第一时间通过电子邮件报平安,具体请联系校工会林文飞,88981832,lwflwf@zju.edu.cn。
希望各院级工会高度重视暑期疗休养安全工作,确保今年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附件:院级工会2019年疗休养线路及带队人员安排表.docx
校工会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