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校师生合唱比赛的通知

发布者:雷振伟发布时间:2019-03-28浏览次数:43

各院级工会: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展示浙大师生斗志昂扬、奋发有为、蓬勃向上的新时代精神风貌,进一步激发爱国热情,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经研究,决定举办以“我和我的祖国”为主题的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校师生合唱比赛。

一、活动目的

唱响主旋律、讴歌新时代,把对祖国的热爱融入到美妙的歌声中,唱出激情、唱出力量、唱出团结、唱出干劲,营造奋发向上的氛围,激励广大师生以更加高昂的斗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扎根中国大地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迈向世界一流大学前列汇聚磅礴力量。

二、活动主题

我和我的祖国

三、主办单位

校工会

四、协办单位

党委宣传部、公共体育与艺术部、校团委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合唱比赛的各项工作。

组委会成员单位:校工会、党委宣传部、公共体育与艺术部、校团委,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六、参赛方式

(一)参赛代表队以院级工会为单位组队参赛。

(二)每个参赛队组成人员不能少于50人,最多不能超过80人,男女比例不限,学生不超过总人数的50%。

(三)教职工人数不足50人,且没有学生的单位,参赛人数可以少于50人,但必须达到本单位教职工人数的70%以上,并报组委会审核。

七、参赛要求

(一)比赛形式:大合唱。每支参赛队演唱两首歌曲,演唱时间限时8分钟,参赛曲目等信息由各参赛单位填写“合唱比赛实施方案(详见附件二),于4月20前上报校工会。

(二)参赛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教职工(本学院的学生),若聘请不属于本单位的师生,一经查实取消比赛成绩。

(三)参赛队可以聘请专业人员担任艺术指导。指挥应以本单位师生为主,确需聘请,一个指挥只能指挥一个单位(本单位指挥加0.02分)。

(四)各院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参赛,确保参与面广,本单位领导不应少于2名参与(缺1名,扣0.5分)。

八、参赛歌曲

各参赛队演唱两首歌曲,一首是必唱歌曲《我和我的祖国》,另一首可以在组委会推荐的歌曲目录中选取(详见附件三)。曲目允许改编,也可以另选其他歌曲,但必须符合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九、赛程安排

(一)比赛分预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二)预赛阶段:所有参赛队混合抽签、分若干组进行预赛;比赛时统一评分,按院系组、综合组分别计分;依据比赛成绩,院系组、综合组各取若干名进入决赛。

(三)决赛阶段:所有进入决赛的队伍混合抽签确定上场顺序;比赛时统一评分,按院系组、综合组分别计分;依据各参赛队得分的排列顺序确定院系组、综合组比赛奖励奖项。

十、比赛奖项设置

比赛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同时设最佳表演奖、最佳组织奖。校工会将对获奖单位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十一、比赛工作时间安排

有关合唱比赛工作的时间安排,详见附件一。

十二、联系方式

合唱实施方案报送至wangh@zju.edu.cn,联系人:王晗,电话87952763。

十三:其他

合唱比赛的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合唱比赛安排详见附件    附件.docx


                                                                                                                  浙江大学工会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