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各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局)工会:
现将《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厅字〔2018〕1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学习宣传宪法是普法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宪法深入人心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负责抓好此次活动,不断提高普法实际效果。
二、对照内容,广泛开展。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对照文件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和工会干部参与到活动中来,积极拍摄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相统一的作品。
三、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各单位可采用在线上传和邮寄报送两种方式,于8月10日前将参赛作品和登记表报送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联系人:赵沛顺,联系电话:0571-85113992,邮箱:443655019@qq.com,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保�路85号。
全总办 关于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pdf
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