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关于报销三八节活动经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01浏览次数:6342

各院级工会:
根据《浙江大学工会关于调整院级工会活动经费下拨方式的通知》,今年三八节女教职工的工会活动经费由原来下拨现金方式调整为下拨经费额度、凭据到校工会报销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经费的核定
以院级工会为单位,每人50元为标准,按年初节日慰问品发放名单中女教职工人数核定各院级工会报销金额。
二、开支范围:
用于各院级工会三八节期间组织女教职工开展的健步走、登山、踏青、春游等庆祝活动,可报销少量的活动奖品费、外出交通费(附用车合同)、餐费(用餐原则上安排快餐或自助餐,人均不超过40元)、茶水费、矿泉水和少量误餐点心费等,不能报销门票费、香烟酒水费,不能购买土特产纪念品等。
三、 报销截止时间:2016年6月30日。
四、注意事项:
1、发票付款方名称必须填写“中国教育工会浙江大学委员会”。
2、春游活动须安排在大杭州范围,当天来回,不住宿。
3、活动奖品仅限于日用品,请如实填开发票内容,勿开“办公用品”,填写不下可附购货小票或网购清单。
4、发票金额超过3000元的,须通过支票或网银结算,支付前请与校工会财务室联系。如个人刷卡或个人网银支付,请提供刷卡小票或网上支付记录。单张发票金额现金支付超过3000元的,需附现金支付情况说明。
5、报销时,发票背面须院级工会主席、经办人签名,院级工会盖章,并附上活动方案,注明活动内容、地点,参加活动人员名单等相关材料。
即日起请各院级工会财务委员与校工会财务室核对本单位女教职工名单,以便确定各单位报销金额。未尽事宜,请与校工会财务室联系,电话:88208320,联系人:干老师。
 
 
                                           浙江大学工会
                                        2016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