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溪校区各学院系、各单位:
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总体安排和西溪街道的通知要求,校区党工委决定在西溪校区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物要求:
根据要求,捐赠衣裤应是8成新以上的棉衣裤、棉被、包括毛毯、棉裤、大衣、羽绒服、毛衣、毛裤、绒衣、绒裤、棉毯。
二、捐赠时间和地点:
请各学院和各单位在11月27日(星期五)把捐赠物品(附统计表)送到校区工会办公室。
这次捐赠物品用于支援宁夏回族自冶区,希望各单位做好宣传工作,本着自愿的原则,在接收衣物时认真挑选,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不接收。因为时间较紧,在规定时间后送来的一律不收。
西溪校区党工委、管委会
西溪校区工会办公室
2009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