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下午,理学院召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学习讨论加强学院学术道德建设。院党政班子成员、党委委员、总支书记、系主任等参加了学习活动,会议由党委书记翟国庆主持。
学院党委书记翟国庆通报“贺海波论文事件”始末,传达了学校党委和行政关于开展学术道德建设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
王彦广副院长从研究生教育的角度作中心发言。他谈到,早在2006年,理学院曾受研究生院和党委研工部委托,起草和制定了《浙江大学理学类研究生学术规范(试行)》,2008年经修订后正式执行,现已成为浙江大学研究生入学教育的教材之一。王彦广副院长对学术规范的内涵、学术失范产生的原因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说明,并提出四个方面的预防和监管措施:一、在研究生中定期举办学术规范教育讲座,要求各类研究生毕业前必须参加四次以上该类讲座,并作为其学位论文答辩的必要条件之一;二、通过报告会、网络、电邮等多种形式,不定期向广大教师特别是研究生导师介绍学术规范的具体内容及各类学术失范的典型事例,使他们能够在思想上给予足够重视,行动上避免出现失范行为;三、制定《理学部学术失范行为处理条例》;四、成立理学部学术规范监督委员会。阮晓声副书记进行了补充,他强调,一、要在研究生中加强学习学术道德规范教育;二、要召开“关于学术道德建设”的专题研讨会;三、学部网页上开辟加强学术道德建设专栏,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教书育人、诚信研究的良好氛围。
与会人员对学术道德建设问题进行了专题学习和讨论。
最后,翟国庆书记强调,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专题教育工作,各总支、各支部要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为主要内容过一次组织生活,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交流和讨论学习体会,收集师生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建立健全学术道德教育长效机制的意见建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诚信意识、提升学术道德修养,杜绝学术失范现象的产生,树立良好学术风气,促进和保障学校、学院教学科研活动的健康发展。
(理学院党政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