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医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浙江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05-05浏览次数:766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下发的《浙江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浙江省卫生厅关于《浙江省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根据卫生部及省卫生厅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院于410日召开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继而又于414日召开全院党支部书记、纪委委员会议。

会上,儿院纪委书记方曙同志通报了省卫生厅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就目前存在的对商业贿赂认识上的五个误区进行了详尽的剖析,从法律角度阐述了什么是商业贿赂行为,进一步明确了治理商业贿赂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方书记向到会的同志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统一认识,充分领会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重要意义;二是要明确目标,把握政策,确保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要结合实际,采取措施,认真自查自纠,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四是要健全组织,加强领导确保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在儿童医院顺利开展;五是要学好胡锦涛主席提出的“八荣八耻”。同时要求各科室、各支部加大宣传力度,使全院每一位职工都能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部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业的意识,努力树立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夯实医疗卫生行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更好的为广大患者服务。(儿童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