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儿童医院院工会、工会女工委举办了女工干部培训班,特邀校工会副主席、浙江大学女教职工委员会主任魏海鹰作了《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及浙江大学计划生育方面的讲座。院党委书记薛金增、副书记工会主席方曙参加了这次活动并讲了话。
薛书记在讲话中说:在庆祝国际三八妇女节之际,工会举办的这个培训班是非常有意义的,也是非常必要的,学习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及浙江大学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旨在提高基层女干部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以更好的为广大女职工服务,为全院职工服务,凝聚人心,振奋精神,为打造平安医院乃至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工作。魏海鹰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了《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颁布的《办法》共三十条,分为三大块内容,第一是女职工就业方面,《办法》规定:女职工在就业方面不应受歧视,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劳动就业的权利,强调男女同工同酬;第二《办法》里详细规定了妇女“六期”的保健和待遇,即经期、待孕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及更年期,较之旧的规定增加了待孕期和更年期的保健及待遇,充分说明党和政府对广大劳动妇女的关怀,新《办法》更具人性化,体现了人文关怀;第三是针对女职工的培训和提高,也在《办法》里做了规定。魏老师的讲课深入浅出,形象生动,采用提问式、启发式,调动了会场的气氛,大家讨论的十分热烈。人事科、保健科、财务科的女工干部们纷纷积极发言,对大家的提问,魏老师都给予了详尽的解答。同志们反映这样的培训印象深、效果好。通过培训,大家对《办法》的认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今后在院党委和行政的关怀支持下必定能得到很好的贯彻和执行。
方曙副书记说:我院目前女职工有688人,占职工总数的73.5%,其中正高职称中女性22人占40.7%、副高职称中女性54人占59.3%、中级职称以下人数就更多了占到76%以上,我院女职工真正起到了“半边天”的作用,女职工的工作做好了,调动广大女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就能更好地推动整个医院的各项工作。他还说,此外,还要充分发挥工会青工委的作用,切实关心青年医务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工会工作要为配合医院的中心工作而展开,继续开展各项健康向上的活动,在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把工会真正办成职工之家。(儿童医院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