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去年学校与浙大附中达成的协议,浙大附中决定2003年中考仍将对我校副高职以上教职工子女给予加三分录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享受对象:
浙江大学在编在册,具有副高职以上职称的教职工子女。
二、相关条件:
需第一志愿填报浙大附中(第二志愿不予考虑)。
请有关教职工近期携带相关证件(本人副高职证明、本人与子女户口本)复印件在5月30日之前到各校区工会办登记。
联系电话:玉泉校区87951060俞伟东
西溪校区88273464江平平
华家池校区:86971230金建国
湖滨校区: 87217032王晓梅
浙江大学工会
2003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