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同意召开浙江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十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批复(党委发〔2016〕74号)

发布时间:2017-03-14 9:04:17   访问次数:3454

 校第七届教代会执委会、第二十一届工会委员会:

你们《关于召开浙江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十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请示》悉。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于20171月中上旬召开浙江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十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第四次会议,同意你们提出的有关大会的指导思想、主要议题、筹备工作安排等建议。

党委要求,双代会筹委会抓紧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各院级党组织和各代表团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学校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广泛征集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关乎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提案、意见、建议,并安排好工作,积极组织本单位的双代会代表认真参加会议。双代会代表要以对学校改革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建言献策,为高质量地完成大会预定的各项任务而努力,把本次大会开成一个凝心聚力、坚定信心、开拓进取的大会。

专此批复。

 

附件:关于召开浙江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十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请示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61116

 

 

 

抄送:纪委,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党工委,工会、团委,各学院(系),各学院(系),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61117日印发

 附件

 

关于召开浙江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十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的请示

 

校党委:

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经校教代会执委会、工会委员会讨论,建议在20171月中上旬召开浙江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十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第四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瞄准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三步走”目标,深入实施“六高强校”战略,坚持求是创新,提高质量声誉,服务国家区域创新发展,巩固教育教学大讨论成果,全面推进“十三五”事业发展,民主管理、凝心聚力,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为“双一流”建设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二、大会主要议题

1.听取和审议学校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学校财务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教代会、工会工作报告;

4.听取学校120周年校庆筹备工作情况报告;

5.听取和审议提案工作报告;

6.审议工会财务报告、工会经费审查报告(书面报告)

7.其他事项。

    三、大会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71月中上旬

会议地点:紫金港剧场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大会筹备工作
    1.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成立双代会第四次会议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并设立专门工作小组。筹委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任:胡旭阳
   
副主任:张宏建
   
秘书长:楼成礼
   
  员:石毅铭、陈昆松、叶桂方、马春波、赵文波、应飚、许�、刘继荣、刘旭、陆国栋、王立忠、何莲珍、胡素英、吴红瑛、李友杭、李五一、胡松法、罗长贤、王晓燕、张永华、楼成礼、王勤、毛晓华、沈黎勇、徐金强、楼含松、包迪鸿、卢兴江、王瑞飞、王慧、赵建明、黄河
筹委会下设组织、提案、宣传、秘书和会务等工作组,工作组负责人如下:
组织组:赵文波、楼成礼
提案组:叶桂方、王勤
宣传组:应飚、王勤
秘书组:陈浩、毛晓华
会务组:李友杭、毛晓华、李磊

2.双代会第四次会议指导思想、主要议题等重要事项提请校党委审定并批复;

3.根据大会议题和安排,各有关部门、单位分别准备报告和发言材料;

4.各代表团做好双代会代表的补选等准备工作,并在大会前做好教代会代表提案征集工作,组织讨论大会下发的书面材料。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

 

 

             浙江大学

 第七届教代会执委会

第二十一届工会委员会

2016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