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七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6-20 14:39:23   访问次数:1765

各位代表:

我受第七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委托,向大会作七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  提案征集及办理概况

七届二次教代会共收到代表提案138件,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审理,最终正式立案95件,作为意见、建议的42件,不予立案的1件,立案率为68.8%

在立案的95件提案中,综合类29件,组织人事类9件,教育教学类15件,学科、科研、实验类9件,大后勤类33件。综合类提案中,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学校办学水平与效益,优化校园公共空间的管理与建设等受到代表关注,有关文化建设的提案相对集中;组织人事类提案中,人事政策、青年人才培养、女教师发展等受到持续关注,提升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水平、加强实验室队伍建设的呼声比较迫切;教育教学类提案中,本科生招生与培养、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依然是关注热点,重视学科教材建设、提高留学生培养质量的呼声较高;学科、科研、实验类提案中,有关加强科研服务与过程管理,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信息安全学科建设等受到代表关注,加快农口实验教学基地及相关实验室建设的呼声依然较强;大后勤类提案中,有关美丽校园建设、校园安全、1250工程、公用房管理等受到代表持续关注,加强体育场馆建设与管理、提升校医院医疗水平的意见比较集中,进一步加强后勤保障与服务的呼声依然强烈。

七届二次教代会提案有以下特点:一是关注学校发展重大问题和中心工作的提案比较多,提案质量有进一步提高;二是在提案结构上,综合类提案数量增多,教育教学类提案比较集中,大后勤类提案依然居高不下。深切反映了广大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高度关注,以及建设平安美丽校园的热切期盼,也体现了广大代表履职建言的能力和水平。

42件提案转为意见、建议送相关部门处理,主办单位均给予了答复。1件“不予立案”的提案,不属于学校职能范围,提案委秘书处将“不予立案”的原因及时告知了提案人。

提案工作得到了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截至20151116日,所有提案全部办理完成。七届二次教代会95件提案中,代表对提案办理态度“满意”的有91件,占95.79%;“基本满意”的有4件,占 4.21%;对办理结果“满意”的有74件,占77.89%;“基本满意”的有19件,占20%;“不满意”的有2件,占2.11%。提案办理满意率与上年基本持平,略有提高。

二、  提案工作的简要汇报

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教代会提案工作,金德水书记亲自出席提案送达会并讲话,对提案办理提出明确要求吴朝晖校长十分关心教代会提案工作,多次询问教代会提案中教职工关注的热点和办理中的难点问题。校党委分管领导多次听取提案办理、落实情况汇报,与提案委一起研究工作。代表们对提案办理也给予了热情关注、督促与支持,对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一年来,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职能部门和代表的共同努力下,提案委认真作好代表培训、提案征集与审理、校领导领办提案遴选、提案督办等工作,不断完善和创新提案工作机制,加大提案办理力度,积极推动提案落实,充分发挥了提案工作在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1.突出重点,提高成效

七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办理继续设立“校领导领办提案”,党委书记金德水、校长吴朝晖等11位校领导分别领办了教职工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重点提案。多名校领导与代表进行直接交流,听取意见,共同研究对策。校领导的领办为部门加强提案重要性认识、增强部门间协同、提高提案的落实成效,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党委宣传部、人事处、本科生院、安全保卫处和后勤管理处等5家单位因代表关注度高、提案量大被提案委列为重点承办单位。

提案办理总体情况良好,大部分提案承办部门都能认真对待教代会提案,将提案办理作为听取群众意见、践行“三严三实”、改进部门工作的契机。不少单位采取“走上门、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听取代表意见,积极办案,努力促进问题解决。安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等重点承办部门相继召开提案交流会,面对面与代表进行深入交流,虚心接受意见,共同探讨解决办法。两办、本科生院等部门也召开专门会议,就有关提案与代表进行深入探讨,认真听取意见。党委组织部在与代表面对面交换意见的基础上,会同提案人进行专题调研,深入了解情况。计划财务处、房地产管理处等多家单位受到代表表扬。

绝大多数代表对部门认真办理的态度给予了充分肯定,超过四分之三的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代表们在与职能部门的沟通中增进理解,在协商中推进工作,真正实现了提案办理的意义。

2.履行职责,加大督办

提案委认真履行职责,不断研究工作内容,完善办理机制。在办理过程中,以各种形式催办、督办提案,适时与各方协调,推动部门与代表双方共同研究解决方案。714日,浙大办公网、工会网公布了《七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受理情况一览表》,提案工作接受全校教职工的监督。9月中旬,党办、校办正式发文,转发了《浙江大学七届二次教代会提案承办部门一览表》,再次对提案办理工作提出要求,督促各单位抓紧落实提案。两办督查室对“校领导领办提案”的办理情况给予了关注与督促。

重视提案人反馈,对代表“不满意”的提案及时启动再处理程序,敦促职能部门自我审视、检查问题,要求部门再次听取代表意见,改进工作。对一些“老大难”问题,提案委会同有关部门一起与代表座谈,了解情况,研讨对策,推动问题解决。同时,重视对重点提案的分析研究,通过多种途径对重点、热点提案进行追踪,了解提案落实情况。

3.拓宽途径,民主参与

重视代表的民主参与,充分发挥代表在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民主监督作用。结合提案中代表关注的热点,组织提案人和部分代表对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巡视,听取本科生院的工作汇报,了解学校教学改革的思路,为教学改革创新建言献策。

校工会会同机关党委,继续做好“金点子”合理化建议征集工作,常年开放,多渠道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金点子”与提案互为补充,进一步调动了广大教职工在创建世界一流大学中的主人翁精神。

4.营造氛围,激励先进

注重宣传,通过浙大校报、《浙大教工》、工会网、提案工作主页和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报道提案工作进展,聚焦提案工作亮点,营造了重视提案工作的良好氛围,提升了提案工作的关注度。

重视激励,通过评选优秀提案和提案办理先进单位,鼓励教代会代表积极行使民主权利,不断提高提案质量和水平;激励提案承办单位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切实增强办理实效。根据《浙江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定》和《优秀提案评选办法》,评选出“关于设立浙江大学校训纪念日及设计建立校训纪念雕塑的建议”等10件提案为七届二次教代会优秀提案。根据《浙江大学教代会提案办理先进单位评选办法》,评选出了本科生院、计划财务处和房地产管理处为七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办理先进单位。

三、成效与不足

在多方的努力下,七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办理取得明显成效,大多数合理建议得到较好采纳,一些涉及学校长远发展及深层次问题的提案,经过办理部门与代表充分沟通协商,也取得了较好的共识。

不少提案直接得到了落实;如《关于专业艺术教室建设的提案》,主办部门已立项申请,投入设计;关于我校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预借的提案》,计财处经与西湖区国税局协商,制定出了3项切实有效的举措;针对《关于允许部门办理食堂公务工作用餐卡并报销费用的建议》,有关部门计划推出校园工作用餐卡;《关于玉泉邵科馆后面空地(操场)的收回与利用问题》,目前已收回场地开始建设;《建设浙江大学有机废液处理设施》的提案,经多方协调,已与外单位取得合作,恢复了有机溶剂化废的正常处置。

有的提案在学校政策制度、发展规划和部门工作中得到了体现;如《关于加强浙大校园公共开放空间管理的建议》,学校强化规章制度建设,出台了《浙江大学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办法》,草拟了《浙江大学公共开放空间文明公约》;《关于年青教师“非升即走”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学校领导和人事部门的重视,将不断完善有关政策;《关于设立浙江大学校训纪念日及设计建立校训纪念雕塑的建议》、《关于设立浙江大学西迁纪念日的建议》,已纳入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文化传承与创新”规划的“文化校园”子规划中,宣传部将此列为2016年度重点推进工程,融入校园文化景观的长期建设之中。

有的提案中蕴含的重要信息则成为了学校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参考之一。如《关于加强信息安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建议》,得到学校积极回应和较好落实;重视学科教材建设》,本科生院计划制定奖励机制,鼓励在教学、科研已有成果的教师积极编写(修订)教材;有关“1250工程”人才房建设、申购和销售的有关建议,成为学校出台相关政策的参考。

七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工作,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不足与问题。在办理过程中,少数部门与代表沟通互动不够,处理不够积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代表对提案办理的满意度;有的部门主动服务师生的意识不够强,提案落实离代表的期望存在差距;一些多年来遗留下来的“老大难”问题,依靠单一部门无法解决,需要化更大力气协调多部门攻艰克难,共同完成。此外,有些提案前期调研不够影响质量,有的代表重视问题的提出而忽略后期办理的配合;电子提案系统因浏览器升级等问题也造成了一些困扰,这些都有待今后的改进和提高。

总的来说,提案落实凝聚了人心,激发了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热情,有效地推动了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四、2016年工作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贯彻依法治校的理念,遵循《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进一步提高对提案工作的认识,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发挥提案工作的优势和作用。以提案办理为载体,畅通各种利益诉求渠道,促进各种观点的交流交融,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为学校的科学民主决策服务。

1.强化责任,进一步提升提案质量

要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更加注重发挥代表团在提案征集、办理过程中的作用。加强培训交流,提高代表的履职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代表更加关注学校工作大局,深入实际,充分调研,凝聚广大教职工的智慧,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要充分发挥代表团团长的作用,把好初审关,在源头提高提案质量;提案委要更加认真、严谨地做好提案审理工作,把好立案关,进一步提高立案提案的质量。

2.齐心协力,进一步增强办理实效

要加强统筹,进一步发挥校领导领办提案的示范作用,明确办理要求,优化办理机制。各承办部门要高度重视教代会提案工作,主动与代表沟通交流,吸取民智民意,尽心尽责办理提案。多部门协作办理的提案,要共同研究,各有担当,形成合力,努力使提案真正落到实处,使代表真正满意。

3.全面细致,进一步优化服务

提案委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的过程中,加强督办力度,推进提案落实。要有忧患意识,不断研究新问题,提出新思路,在深化内容、优化流程、细化培训的过程中,把服务工作做得更细、更实、更有效。

我们期望,在学校党政领导下,经过部门、代表和提案委的共同努力,提案工作能在积极探索中成长,在稳步发展中前进,为学校“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和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贡献应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