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七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05-14 15:00:17   访问次数:2051

提案工作委员会主任 胡旭阳
(2015年5月9日)
各位代表:
我受第七届教代会提案委员会委托,向大会作七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提案征集及办理的基本情况
七届一次教代会共收到代表以提案形式提交的意见、建议171件,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审理,最终正式立案116件,作为意见、建议的52件,不予立案的3件,立案率为67.8%。
立案的116件提案中,综合类23件,组织人事类18件,教育教学类22件,学科、科研、实验类9件,大后勤类44件。综合类提案中,关于建立健全我校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简政放权、知识产权保护、文化建设、提高国际化水平等受到代表关注;组织人事类提案中,有关实验室队伍建设的提案比较集中,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教师岗位分类管理、中青年人才培养、女教师发展等受到持续关注;教育教学类提案中,改革大类招生制度、优化人才培养体制,重视大学生素质教育、推进教育教学信息化进程的呼声较高,研究生招生与培养依然是关注重点;学科、科研、实验类提案中,学科建设受到代表高度关注,加强农口实验教学基地建设的呼声强烈,促进交叉学科发展和跨领域科研的意见建议比较集中;大后勤类提案中,有关美丽校园建设、校园安全、交通治理、青年教职工住房等受到代表持续关注,进一步加强后勤保障与服务的呼声依然强烈。
七届一次教代会提案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代表民主参与意识强,提案踊跃,提案征集数、立案数均创近年来新高;二是关注学校发展重大问题和中心工作的提案越来越多,提案质量有进一步提高;三是在提案结构上,教育教学类提案数首次超过组织人事类提案,学科、科研、实验类提案数量增加明显,大后勤提案居高不下。深切反映了广大教职工在建设一流大学过程中,对学校教育事业内涵发展、质量提升的高度关注,以及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美丽校园的热切期盼。
 52件提案转为意见、建议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职能部门与提案人进行了沟通。3件“不予立案”的提案,不属于学校处理范围,提案委秘书处将未予立案的原因及时告知了提案人。
提案工作得到了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截至2014年12月19日,七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办理全部完成。116件提案中,代表对提案办理态度“满意”的有111件,占95.69%;“基本满意”的有5件,占 4.31%;对办理结果“满意”的有87件,占75%;“基本满意”的有27件,占23.28%;“不满意”的有2件,占1.72%。其中代表对提案办理态度“满意”的比例比上年提高5%,充分反映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机关作风建设取得的成果。
 二、提案工作的简要汇报
学校高度重视教代会提案工作,党委书记金德水同志亲自出席提案送达会并讲话,要求职能部门在提案办理中要做到“真重视、真办理、真满意”。校党委分管领导与提案委一起研究工作,多次过问提案办理、落实情况。代表们对提案办理也给予了热情关注、督促与支持,对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一年来,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职能部门和代表的共同努力下,提案委认真作好代表培训、提案征集与审理、校领导领办提案遴选、提案督办等工作,不断完善和创新提案工作机制,加大提案办理力度,积极推动提案落实,充分发挥了提案工作在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1.不断完善工作制度
《浙江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提案工作规定》)自六届一次教代会通过、实施以来,为教代会提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指导和依据。随着教育部32号令的颁布,《提案工作规定》的上位法依据发生变化,加上提案工作机制逐年创新、电子提案取代纸质提案等原因,致使原《提案工作规定》中一些操作层面的条款不再适用。为此,提案委对《提案工作规定》进行了修订,并提交七届一次教代会审议通过。2014年6月党办校办发文,《浙江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定》(2014年4月修订)正式实施,为提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夯实了基础。
2.努力提高办理成效
七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办理继续设立“校领导领办提案”,党委书记金德水、时任校长林建华等13位校领导分别领办了各自工作中教职工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重点提案。金德水书记等多位校领导与提案代表进行了面对面交流,听取代表意见,共同研究对策。多位校领导召开提案办理协调会,推动了多部门协同办案,促进了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校领导的领办,强化了职能部门对提案办理重要性的认识,为提高提案落实成效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也在全校营造了重视提案工作的良好氛围。
提案办理工作启动后,绝大部分提案承办部门都能认真对待教代会提案,将提案办理作为听取群众意见、转变工作作风、改进部门工作的契机。人事处、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等5家单位因关注度高、提案量大被提案委列为重点承办单位。5家重点承办部门均召开了提案代表恳谈会,与代表面对面沟通,共同研究对策。许多部门采取“走上门、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共同商讨解决办法。有的部门采取“现场办公”的办法,及时解决问题;有的部门反复与代表沟通,力图达成共识。卓有成效的沟通互动,增进了彼此的理解,也促进了问题的解决,较好地实现了办理的“真重视、真办理、真满意”。
3.不断加大督办力度
提案委认真履行职责,以各种形式催办、督办提案,适时与各方协调,推动部门与代表双方共同研究解决方案。6月25日,浙大办公网、工会网公布了《七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受理情况一览表》,提案工作接受全校教职工的监督。9月中旬,党办、校办正式发文,转发了《浙江大学七届一次教代会提案承办部门一览表》,再次督促各单位抓紧提案办理。
提案委高度重视提案人的反馈意见,对代表“不满意”的提案启动再处理程序,敦促职能部门检视办理过程和具体措施方法,与代表再次沟通。通过多种途径对重点、热点提案进行追踪,了解提案落实情况。召开提案重点承办部门等负责人座谈会,听取提案落实情况汇报,征求部门对提案工作的意见、建议。
4.拓宽民主参与渠道
为充分发挥代表在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中的作用,校工会和提案委组织相关提案人和部分代表巡视浙医二院滨江院区,对附属医院现代化建设和提升师生医疗服务水平发表意见、建议。在学校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的校情通报会上,相关提案代表参与其中,献计献策。
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下,校工会启动“金点子”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与提案互为补充,进一步激发了广大教职工的民主参与热情。
5、继续强化激励机制
提案委和工会重视对提案工作的宣传,在浙大校报、《浙大教工》、工会网等宣传平台对提案工作进行实时报道,营造了重视提案工作的良好氛围,提升了提案工作的关注度,激励代表更踊跃地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为进一步鼓励教代会代表积极行使民主权利、不断提高提案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激励提案承办单位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落实成效,提案工作委员会根据《浙江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定》,评选出“建立健全我校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着力提高我校办学资源配置绩效”等10件提案为七届一次教代会优秀提案;评选出了发展规划处、研究生院和安全保卫处为七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办理先进单位。
三、成效与不足
在多方努力下,七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办理取得明显成效。大多合理建议得到较好采纳,有的直接在学校政策、发展规划和部门工作中得到体现。一些涉及学校长远发展及深层次问题的提案,经过办理部门与代表充分沟通协商,也取得了较好的共识。
《关于适度调整职称晋升条件和送审工作要求的建议》、《关于设置“团队责任岗”,以团队联合攻关提升学术核心竞争力的提案》和《关于设立浙江大学中青年人才发展助推计划的建议》等提案,推动了学校人事政策的不断完善。人事处在2015年《关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调整和完善了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规定;在2015年《浙江大学教师校内兼聘暂行办法》中,鼓励教师跨学科、跨单位合作;在2014-2017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中,提出高层次人才培育计划,充分挖掘中青年教师的潜力和能力。
针对《关于改革大类招生制度、优化人才培养体制的建议》、《完善本科生专业确认方法,保证学校各专业均衡发展》、《建立更完善的博士生招生评审机制》和《关于建议学校实施“自筹经费自主招收博士生”的提案》等,本科生院调整招生大类,试点以专业为单位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方式;研究生院正在修订《浙江大学关于教师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规定》,出台《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成本补偿指标管理办法》等。
《关于加强学校各校区车辆及停车管理并改善教职工停车条件的提案》等促进了校园交通管理的改善。安全保卫处重新修订《浙江大学校园交通管理规定》,实施“一卡两车”,满足教职工需求;在玉泉校区展开试点,有效管理非本校车辆的进出校园。《关于全面改造运行农生环大楼实验室通风系统的建议》、《关于重新整理和设置紫金港校园内植物名牌的建议》等提案,后勤管理处已陆续按计划投入实施。
七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工作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还存在不足与问题。主要有:提案质量参差不齐,有些提案前期调研不够,有的代表重视问题的提出而忽略后期办理的配合;有些多部门联办的提案,仍存在协调协商不够的情况,提案办理的质量还有上升空间;提案的审理、督办、追踪等工作也有待进一步加强,提案落实离教职工的期待还有一定的距离。
总的来说,提案落实凝聚了人心,激发了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热情,有效地推动了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四、2015年工作思路
1.进一步提高对提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提案工作是教代会的标志性工作,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和主渠道,代表对提案工作寄予厚望。我们要深入贯彻依法治校的理念,从全局性高度进一步明确提案工作在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民主管理和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案委要加强学习,深入调研,准确把握提案工作的新情况、新要求,不断创新和完善提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代表、部门等多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推动提案工作更上新台阶。
2.进一步提升提案工作的整体质量
要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更加注重发挥代表团在提案征集、办理过程中的作用。加强培训交流,引导代表更加关注学校工作大局,充分调研,凝聚广大教职工的智慧,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提案委要更加严谨、细致地做好提案审理工作,在源头提高立案质量。部门要更加重视提案的办理和落实,依法依规办案,主动沟通交流,合理吸纳意见。涉及多部门办理的提案,要进一步加强协同,提高办理水平和成效
3.进一步优化提案工作服务水平
提案委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要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代表、办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对重点提案、重点意见的分析研究以及督办检查,推进提案落实;做好电子提案系统的更新升级,不断完善提案工作的技术手段;坚持教代会代表巡视制度,更好地发挥教代会闭会期间代表的作用,推动学校重点工作的开展。
总之,提案委将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改进工作,与各位代表及全校广大师生员工一起,为深入贯彻“六高强校”战略,深化综合改革,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和各项事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