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代会”简报第六期
发布时间:2006-03-28 0:00:00 访问次数:603
踊跃建言 积极行动 共建和谐
――“双代会”生工食品学院、动科学院、环资学院代表团讨论纪实
3月24日下午,生物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动物科学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代表团召开讨论会,围绕学校工作报告、“双代会”工作报告,以及《浙江大学2006―2010年事业发展规划》(草案)展开了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潘校长的工作报告实事求是地反映了“十五”期间我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成绩,令人鼓舞。学校“十一五”发展规划(草案)目标明确,各项指标设置科学合理,鼓舞人心,振奋士气。党委副书记王玉芝、副校长胡建淼分别参加了动物科学学院和环境与资源学院代表团的讨论。
在讨论会上,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的代表们以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畅谈了自己的感受,特别对学校“十一五”发展规划(草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积极建言献策。赵文波认为,2006年是学校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要以主人翁姿态投入到学校“十一五”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中去,推进学校的民主建设,凝聚人心,同心协力,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浙大”,推进创新型大学的建设。
曾广杰认为,学校要建成世界一流大学,必须重视重大成果的产出,要在具体的措施及管理上下功夫。要把青年教师的培养放到战略高度,在加大人才引进的同时,加大对青年教师的各级培养,改善他们的工作及生活环境,这是关系到学校进一步发展的大问题。要加强学科团队的建设,没有学科团队的建设,学科的发展就会受到极大的影响。
在学科建设中,何勇提出,学校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资源分配政策,考核各单位的投入产出比,重视各学科在国内外学术地位的分析研究。学校要重视教育的国际化,对学生的国际交流有序规划、主动设计,要提高留学生的数量及层次。
讨论中,郑晓冬、应铁进等代表则认为要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完善考核、分配体制,建立分层考核机制。要在提高青年教师收入上下功夫。要建立源头创新的深层机制――自由的学术环境。浙大现在是到了在深层次办学理念层面,以及考核实践层次,重提学术自由,为兴趣而研究的时机了。
环境与资源学院代表团的代表们在讨论中认为,十一五期间我们面临的任务非常繁重、挑战十分激烈。改革资源配置的决策体制,合理配置资源,决策公平、公开、科学,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朱利中说,科学大会的召开带来了科学的第二春天,怎样把握机遇,迎接挑战是我们的首要任务。目前的科研组织体系还不利于出大项目,要积极进行科研组织体制改革、管理体系改革。环资学院在建设一流大学的同时,必须明确为浙江经济建设和全国经济发展作大贡献的责任。为更好地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双代会”代表的作用,王珂建议,学校重大事件要及时通报,政策出台之前要有一个公众参与的过程。
对于学校考核体制,傅柳松认为应进一步完善,不能过分要求教授“全面发展”。考核体制要鼓励发挥教师的特长,不然我们的教师会失去各自的特色。陈宝梁、倪吾钟、章明奎等代表则建议,要理顺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的关系。加强对实验中心及各类实验辅助人员的培训。完善本科生的管理机制。同时要重视学校后勤保障体系、生活保障体系的建设,要考虑激励机制,发挥教师教学的积极性。给行政人员发展机会,给下岗人员出路。
副校长胡建淼在参加讨论中指出,环资学院这几年发展很快,对学院两个学科第一、人均科研经费第一印象深刻。希望学院进一步发扬优势,再接再厉,在新一轮跨越中再创辉煌。
动物科学学院代表团结合学院自身工作实际,对学校的改革发展事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第一、浙江大学要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浙江大学与其他重点院校相比较,具有学科齐全的优势,可以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有所作为。第二、在人才培养方面,要结合学院、学科实际。在涉农专业学生自由选择专业方面,要优化学科的课程设置,跟踪和借鉴国内外的先进办学经验,培养学生专业兴趣,与其他专业交流沟通,适当增加学生招收数量。对于自由选择专业的比例应逐渐放开,循序推进。第三、“十一五”规划(草案)中的指标,要更具体化和更有操作性。对新校区的建设代表们提出自己的观点,认为在主体教学科研大楼建设的同时,要充分考虑附属楼群和附属设施的建设。让老师们搬迁到新校区后,马上可以开展教学研究工作。
对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代表们认为,动物科学学院在动物重大疫病的防范,畜牧公共卫生等方面大有可为,可以与地方合作,为地方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可以为西部开发和西部省份的动物科学发展做出我们的贡献。
副书记王玉芝在讨论中对动物科学学院近年来所取得的成绩做了充分肯定。鼓励学院要继续努力,在进入国家层面,申请国家重大专项等方面要下功夫,争取更大的发展。在谈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时候,她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发挥各学科的作用,要结合国家的大目标,做好自己的工作。
发:纪委,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党工委,工会、
团委,各学院,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双
代会”正式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
送: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报:浙江省总工会、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