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代会”简报第八期

发布时间:2006-03-28 0:00:00   访问次数:669

改革创新 科学发展 共创一流
 
――“双代会”经济学院、法学院、教育学院代表团讨论纪实
 
  3月24日下午,经济学院、法学院、教育学院代表团围绕校长工作报告、“双代会”工作报告和学校2006-2010年事业发展规划(草案)展开认真、热烈的讨论。党委副书记王玉芝、副校长胡建淼、朱军分别参加了法学院、经济学院和教育学院的讨论会。
  与会代表认为,校长报告和学校2006-2010年事业发展规划(草案)高瞻远瞩,谋划未来,深受鼓舞;认为这次双代会的召开意义重大,是承前启后的大会,也是一次团结奋进的大会,必将对浙江大学今后的发展带来深远影响。与会代表结合学校发展现状,以高度负责的主人翁精神,充分探讨了今后学校发展中应予以重视和改进的各个方面工作。
  队伍建设是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关键。经济学院金祥荣认为,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激励制度,可以考虑通过设立“终身教授”,将高水平学者教授的激励长期化,以提高学校人力资本的积累。经济学院肖文认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仅需要“请进来”,同样需要“走出去”,要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形成更加有利于教书育人的环境,稳定教师队伍。法学院吴勇敏认为,学校实施“交叉学习”计划具有重要意义,要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创造有利于培养复合型人才的条件和环境,要增加教师可自由支配的学习时间,提高学习的质量和成效。教育学院顾建民提出,提高师资队伍质量,不仅要花大力气引进人才,更要自主培养人才;考核机制要做到合理、合情、合法;要出台系列措施,给中青年教师提供更多的进修、承担任务的机会,提供施展才华的平台。经济学院宋玉华提出,教授要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促进青年教师的尽快成长。为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应当尽量提高教师的福利待遇。法学院余逊达提出,工资的含义是保障和激励兼而有之的,要提高基本保障部分的比例,在普遍提高教师工资待遇的基础上,适当拉大差距,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带薪学术假制度。与会代表还认为,要在身心上关心教师队伍建设。教育学院吴雪萍、谢文培和经济学院蒋岳祥认为,要增加对教师的人文关怀,要关心教师的身心健康,及时掌握教师们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对于教师生活质量的分析,了解教师的满意度,把准教师思想动态的脉搏;要重视体育设施建设,为学生和教职工提供锻炼的场所,提高师生的身体素质。
  在谈到科技创新时,法学院马建青认为,由于社会需求不同,不同学科的差别,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不平衡,人文社会科学内部也不平衡,对不同学科的科研评价要区别对待;要进一步改善现有的科研评价机制,制定有利于科研力量整合,鼓励科研合作研究的科研评价体制机制;为了适应创新型国家战略的需要,学校应当出面组织协调,整合不同学科的力量和优势,凝聚创新团队,争取重大跨学科交叉项目。现在教师的科研数量已经达到了相当的规模,要在重视数量的基础上更加重视科研质量建设,要建立以提高科研质量为导向的科研激励机制,促进我校科研再进一个新台阶;教学也是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关键环节,应当给予教师们更多的时间沉淀。
  人才培养是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根本。与会代表认为,创建一流大学,必然要求培养一流学生,培养一流学生就必须建设与之相适应的人才培养体制机制。要进一步改革创新,完善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学校应当争取更大的办学自主权,打通本硕之间的升学壁垒,实现“2+4”一贯制,使学生专心于学习,提高教学质量。经济学院叶航、黄勇、周又红认为,学校要确立“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人才培养观念,兼顾学生智商与情商双方面开发,完善优秀学生的培养模式与发现机制;应当将“导师制”与“学长制”有机结合起来,尽可能减少地域带来的学术分离;要大力着重树立教师中的楷模,给予全校师生学习的榜样。教育学院于可红提出,要加大投入发展竞技体育,通过体育活动培养学生勇于拼搏、团结协作的精神,促进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
  与会代表还对机关效能建设、教职工权益维护、民主办学等方面展开讨论。教育学院徐向阳、法学院张继昌、梁上上认为,校部机关应该进一步强化为师生提供服务的理念,要对师生充满爱心、提供服务;学校的管理部门和管理者,应更好的为教师提供良好的服务,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意识;工会要更加关心教职工,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学校针对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应该更加公开,决策更加慎重;要以建校110年为契机,争取更大的外部经费支持,改善办学条件。
  代表们表示,要在今后教学和科研工作中积极落实“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奋斗目标,勇于开拓,不断创新,为创建和谐浙大,创建世界一流的浙大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发:纪委,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党工委,工会、
团委,各学院,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双
代会”正式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
送: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报:浙江省总工会、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