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代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发布时间:2006-03-28 0:00:00   访问次数:625

(2006年3月24日)
邹晓东
各位代表:
  我受第五届教代会、第十九届工代会筹备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的委托,向大会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情况。
  根据教工字[1985]4号文件《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中国工会章程》、省总工会和省委组织部有关《基层工会民主选举制度的规定》、浙大党委发[2005]70号文件《关于同意召开浙江大学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十九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批复》精神,各单位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按规定的程序,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代表名额分配数和代表条件,组织教职工认真进行充分酝酿、民主推选,并较广泛地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在全校16000余名教职工和工会会员中,推选产生正式代表591名,共组成24个代表团。
  出席这次大会的代表是各单位、各部门近几年来工作认真负责,努力学习并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积极参加教代会、工会工作和活动,密切联系群众,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的教职工。推选产生的正式代表中女代表160名,占代表总数的27.1%;教学、科研人员401名,占代表总数的67.9%;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代表476名,占代表总数的80.5%;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职工51名,占代表总数的8.6%。这些代表都是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后勤、产业和附属医院等各工作岗位上的骨干,代表人选具有较广泛的代表性。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产生的程序和资格进行了审查,确认各单位选出的代表符合浙大党委[2005]7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席这次代表大会的591名代表资格有效。
  特向大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