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浙江大学第五届第一次教代会提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2-23 0:00:00 访问次数:485
各代表团团长及各位代表:
浙江大学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将于2006年3月中旬召开。根据《浙江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规定》,教代会的提案征集工作须在大会召开前进行。鉴此,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征集五届一次教代会提案。
一、认真做好教代会提案工作
征集提案是教代会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各位代表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进一步推进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学校行政管理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同时,也是广泛调动教职工积极参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目标的有效手段。各代表团团长和各位代表应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位代表并广泛征求、收集意见,群策群力,共同做好本次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工作。
二、本次教代会提案的主题
本次教代会代表提案应按照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议题,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奋斗目标和学校“十一・五”发展规划,就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国际交流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包括学科与队伍建设、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校园规划与文化建设等方面问题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研、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希望本次提案有较高的质量。
三、提案征集要求
1、提案者须是本届教代会代表,其中一人为提案人,另有三名以上代表附议,提案人与附议人需亲笔签名。
2、撰写提案时,请写明案名(即题目)、案由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及具体建议和措施。提案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并限于本校职权范围内的问题。提案力求观点清晰,内容翔实、有一定深度,建议措施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3、 提案表填写完毕交各代表团团长初审签字,后交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经审查立案的作为提案处理,未被立案的转为建议处理。
4、提案一事一案,书写清楚,一式两份(可复印)。提案截止时间为2006年3月17日下午5:30。
5、提案表统一印制,由校工会发至各代表团,也可在下面直接下载。为提高工作效率,在提交提案表的同时,请将提案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校提案委的电子信箱:ghlm@zju.edu.cn)。
浙江大学第四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06年元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