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代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发布时间:2005-12-28 0:00:00   访问次数:1268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文件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第十九届工会委员会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通知

党委发[2005]122号


校“双代会”筹委会,校工会,各院级工会,教代会各代表团:
  经研究,同意《浙江大学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第十九届工会委员会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并抓紧做好推荐工作,以确保校“双代会”筹备工作如期顺利进行。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
                                2005年12月27日




  浙江大学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第十九届工会委员会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2005年12月26日)

  按照《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同意召开浙江大学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十九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批复》(浙大党委[2005]70号),经省教育工会同意,我校第五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第十九届工会委员会由43名委员组成,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15人组成。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如下:
  一、校第五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第十九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委员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20%,其中校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九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简称“双代会”)委员候选人差额数为9名,候选人总数为52名,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差额数为3名,候选人总数为18名。
  二、委员会的组成应以教学、科研人员为主体,在推荐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时,除考虑委员候选人个人条件外,还应综合考虑整个委员会班子的总体结构和工作效应。
  三、委员候选人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提名推荐、酝酿协商和表决通过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为:
  1、各工会小组组织会员酝酿讨论,提出第一轮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推荐的人数不超过应选人数(即43名“双代会”委员候选人和15名工会经审委候选人)。各院级工会将小组提出的委员候选人名单汇总后报校“双代会”筹备委员会。
  2、召开校工会正副主席、各代表团团长、院级工会主席会议,在汇总的第一轮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中协商产生第二轮52名“双代会”委员候选人和18名工会经审委候选人建议名单。
  3、各代表团组织“双代会”代表对第二轮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进行充分的讨论并听取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在第二轮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中推荐43名“双代会”委员候选人和15名工会经审委候选人,并报校“双代会”筹备委员会。
  4、校“双代会”筹备委员会召开校工会正副主席、各代表团团长、院级工会主席会议,在第二轮上报汇总的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中通过协商表决的方式,确定52名“双代会”委员候选人和18名工会经审委候选人预备名单。
  5、校“双代会”筹备委员会将52名“双代会”委员候选人和18名工会经审委候选人预备名单及其简历材料报校党委审定后,报省教育工会审批。审定、批准后的委员候选人名单经双代会主席团通过后,提交大会选举。

  附件:浙江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




  附件:
  浙江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熟悉教代会、工会有关业务知识。
  二、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组织活动能力,积极支持和参与学校的改革和建设,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
  三、热爱教育事业,熟悉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一般规律。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为人师表。热心公益事业,热忱为教职工服务,在教职工中有一定的威信。





主题词:双代会 机构 候选人 办法 通知
抄送: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党工委


主题词:双代会 机构 候选人 办法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