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费额度核定
2019年院级工会“送温暖费”按上年12月31日校工会本级工会会员人数核定,标准100元/人。
二、开支范围:
用于工会会员当年结婚、生育、生病住院以及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去世时的慰问,工会会员退休时纪念品的发放等。
内容 | 开支范围 | 具体规定 |
结婚 生育(含男会员) | 实物 | 不超过500元,不得现金慰问。 |
生病住院 | 现金、实物 | 不超过1000元,同一会员同一病种当年多次住院,慰问一次为限。填专用领款报销单。 |
退休 | 纪念品 | 价值不超过1000元。 |
去世 | 现金 | 会员去世时,给予不超过2000 元的慰问金,其直系亲属(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去世时,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填专用领款报销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