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ghl 时间:2017年11月06日 访问次数:1456
一、经费额度核定
2017年“送温暖”经费 15元/人
按9月20日校工会本级工会会员人数核定,每个院级工会不少于2000元,不足2000元的院级工会,补足到2000元。
二、开支范围:
主要用于院级工会慰问困难教职工和看望本单位生病、住院教职工的支出。可以用现金、实物慰问,慰问标准控制在1000元/次・人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