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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妇院药剂科获评省级“巾帼文明岗”

发布时间:2024-01-15 09:36:07浏览次数:75

近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妇女联合会发布了《关于公布全省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度省级“巾帼文明岗”名单通知》浙卫发【2023】38号,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药剂科获评全省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度省级“巾帼文明岗”。

 

 

药剂科闪“药”天使岗在创建省级巾帼文明岗的过程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紧紧围绕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始终秉承“微笑服务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 不拘泥于传统药师角色,不断踏入新领域,带来新概念,坚持在药学服务领域当好领头雁做好排头兵为追求共同的目标团结一心展巾帼药师风采,创优质药学服务彰显巾帼示范引领作用。 


此次药剂科获评“省级巾帼文明岗”不仅是对其成绩的肯定,更是对今后工作的激励,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积极响应“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的号召,团结并带领广大女职工践行初心使命,更好发挥巾帼引领作用助力“浙有善育”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推动健康中国建设贡献巾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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