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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浙大儿院两个集体荣获省级“巾帼文明岗”称号

发布时间:2024-01-11 08:59:38浏览次数:44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妇联关于开展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的通知》,按照浙江省“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在各市卫生健康委、妇联及省医疗卫生单位推荐的基础,省卫生健康委、省妇联对2023年度省级“巾帼文明岗”申报创建岗位集体进行了实地查看和集中评

浙大儿院新生儿科和心脏重症监护室(CICU)荣获2023年度省级“巾帼文明岗”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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