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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关于组织2021年先进教职工疗休养活动的通知(第二期)

发布时间:2021-10-15 12:41:02浏览次数:1632

各院级工会: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教职工疗休养工作,丰富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提高教职工的幸福感、归属感和向心力,将教职工的智慧凝聚到学校“双一流”建设中。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关于做好2021年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浙大工〔202114号)的精神,校工会拟于10月至11月组织第二期先进教职工疗休养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线路安排

  1. 建德三日疗休养(汽车来回):1029-31日;

  2. 莫干山三日疗休养(汽车来回):1112-14日;

  3. 乌镇三日疗休养(汽车来回):1112-14日;

  4. 天台三日疗休养(汽车来回):1126-28日。

二、报名条件

1.3年获校级及以上各级各类先进荣誉的教职工;

2.长期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保障一线工作并取得良好业绩的教职工。

注:2019年、2020年已参加过学校组织的疗休养活动的教职工,原则上不再享受本年度的疗休养活动。

三、名额分配

1.本次先进教职工疗休养名额为2021年下达名额减去暑期已参加疗休养活动人数(具体名额见附件1)。

2.凡近3年以来校级及以上各级各类先进荣誉的教职工,不占下达的名额。

3.已经报名参加2021年第一期先进教职工疗休养活动但是因疫情原因未能如期参加的教职工优先(名单会发给各院级工会福利委员)。

四、报名事项

各线路每批次限额40人,由各院级工会主席或浙江大学工会工作服务平台院级管理员将选送人员信息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平台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2),链接为http://zdghwsfw.zju.edu.cn/activity/signUp/313f479241ad68fbb53ae82bb396455d,不接受个人报名。

报名截止日期为102217:00。名额有限,先报先得,报满即止。

院级管理员在操作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联系创高慕华,联系电话:17321299616

五、注意事项

1. 报名人数低于20人不成团,报名不成团的教职工可选择更改至其它线路。

2. 为保证疗休养安全,身体虚弱或患有严重高血压或心脏病等的教职工不宜报名参加。疗休养前14天内做好自我健康排查工作,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请勿参加。

3. 参加疗休养人员在疗休养期间需遵守防疫要求,服从安排,不允许擅自离团。如有特殊情况需中途离团或不随团返回或提前结束疗休养活动,须事前办理离团手续,经同意后方可离团,并按已享受一次疗休养处理,费用不退,超支自理。离团期间的安全事宜由其自行负责。

4. 如在疗休养期间发生突发或不可抗拒事件,校工会将视情况调整或取消行程。

5. 本次疗休养活动不安排家属。

联系人:雷振伟,88206085leizhenwei@zju.edu.cn

        王高明,86971229gmwang@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2021年工会组织先进教职工疗休养名额分配表(第二期).xlsx

附件2:浙江大学工会工作服务平台疗休养报名操作指南.docx

 

 

浙江大学工会

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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