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浙江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7〕123号,学校决定举办2020年浙江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开展青年教师教学能力训练,加强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激发青年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充分发挥教学竞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努力造就一支爱岗敬业、治学严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推动学校一流本科教育事业持续发展。
二、竞赛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程序严谨规范;注重教学基本功和应用能力;青年教师广泛参与和择优选拔。
三、参赛资格
1.在职教师,年龄原则在40周岁以下。
2.作为主讲教师开设课程1年及以上,且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优良,未发生教学事故。
四、竞赛安排
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时间覆盖全年。
(一)初赛
1.学院(系)应根据学校今年基于新冠疫情及其防控的整体安排适时开展初赛相关的各类活动。
2.各学院(系)初赛形式应与学校决赛保持总体一致,初赛评委委员由专家、同行、督导及学生等组成。
3.学院(系)根据参赛教师的初赛表现择优遴选决赛人选,并对参加学校决赛的教师给予实质性的指导和培训。
(二)决赛
1.决赛由学校负责组织,按参赛教师的学科分布情况进行分组。
2.决赛内容包括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二部分,权重分别为15%、85%。其中课堂教学采取教学演示的方式由决赛教师在规定的15分钟内,就选定教学内容进行现场展示。
3.决赛时间暂定11月上旬,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与奖励标准
个人奖项:特等奖1名(可空缺),奖励15000/人;一等奖3名,奖励10000元/人;二等奖9名,奖励8000元/人;三等奖15名,奖励5000元/人。
六、工作要求与说明
1.请各学院(系)参照校赛,认真组织院级初赛,制定初赛方案,并以邮件形式报备本科生院教学研究处。
2.请各学院(系)将初赛组织中发布的竞赛通知、新闻报道、获奖名单公示等内容同时转发浙江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本科生院网站。
3.原则上每个学院(系)至少推荐1名教师参加决赛。
4.青年教师在校期间应至少参加1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88981186
邮箱地址:jsfz@zju.edu.cn
本科生院教学研究处
校工会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