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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汪自强教授荣获第十五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8-01-17 19:29:18浏览次数:612

 

近日,由全国总工会、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举办的第十五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标兵个人和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揭晓,我校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教授汪自强荣获“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汪自强老师工作来始终坚守教学一线,兢兢业业、刻苦钻研、淡泊名利,形成了优良的师德素养,锻造了扎实的业务功底,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培养了优秀的学生,曾2次被评为“优秀德育导师”。2005年4月以来,汪自强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向欠发达乡镇派遣科技特派员”的号召,成为第三批省科技特派员,赴泰顺县万排乡担任浙江省科技特派员。他不忘初心、无私奉献,扎根山区、科技扶贫,将论文写在大山深处,为浙江省精准扶贫工作贡献一份力量。先后荣获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浙江省突出贡献科技特派员、温州市功勋科技特派员等荣誉称号,2013年作为唯一一位非泰顺籍人才获泰顺县首届杰出人才称号。2016年11月11日,教育部发文授予汪自强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2017年3月5日,获颁“最美温州人”荣誉称号。他以崇高的思想境界、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对科技事业真挚无私的爱,诠释了一名科技特派员、一名人民教师、一名共产党员光荣而神圣的使命。

本次评选活动是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激励全国广大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在新时代的伟大实践中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不断做出新贡献,由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小组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的。旨在引导广大职工在本职岗位上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理想和道德品质,用职工职业道德的崇高追求引领和影响社会道德价值,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建功立业。

近年来,经过我校广大基层工会和教职工的共同努力,涌现出一大批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品格高尚、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他们在自己的岗位上默默奉献,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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