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工会:
根据《浙江大学创建院级“模范教工之家”实施意见》(附件1)以及2017年度工作的总体安排,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正式启动2017年度“模范教工之家”申报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报对象
凡尚未获得过“模范教工之家”的院级工会组织,且自评符合条件的,均可自愿申报。
2. 申报条件
参照《浙江大学院级“模范教工之家”建设考核标准》,自评总分达90分及以上的具备申报2017年“模范教工之家”基本条件。
3. 工作安排
2017年申报考评工作继续采取自评与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9月30日前各单位参照考核标准,积极推进院级“模范教工之家”建设。
第二阶段,自评阶段。10月30日前结合考核标准,准备自查自评,提交自评报告。
第三阶段,考评阶段。11月15日前为考评阶段,学校组织考评小组,逐一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评审。
4. 工作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于10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稿发送至gongh@zju.edu.cn ,纸质材料送紫金港校区纳米楼218校工会办公室。相关材料包括自评报告和申报表(附件1)。
5. 未尽事宜,请联系:
程荣霞 88208319 cheng_cheng@zju.edu.cn
雷振伟 87951470 leizhewei@zju.edu.cn
金建国 88981832 jinjg@zju.edu.cn
附件:浙江大学创建院级“模范教工之家”实施意见.pdf(含申报表)
浙江大学工会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