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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妇女发展 推动政策完善――“全面两孩政策实施背景下女性发展研究”主题论坛举行

发布时间:2016-05-09 11:07:56浏览次数:901

生育政策的调整和完善不仅是国家发展战略的要求,也与妇女及其家庭的需求和利益密切相关。妇女是生育的主体,关注“全面两孩”政策对妇女发展的影响,维护妇女权益,是妇女组织应有的立场与使命。
     56日,母亲节前夕,“全面两孩政策实施背景下女性发展研究”主题论坛在湖州举行。原中国妇女研究会副会长、浙大妇女研究中心童芍素教授,浙大妇女研究中心吴健教授、王勤教授、郭夏娟教授、肖文教授等一行16人和湖州的专家教授、妇女工作者聚集在一起,围绕“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与女性发展”主题展开研讨,分析问题、研究对策、提出建议,让“全面两孩政策”切实惠及妇女和家庭,更好地促进两性和谐发展,帮助女性实现人生价值和幸福。
 
    论坛上,省人口与健康学会副会长、浙大妇女研究中心周丽苹教授首先作了“中国生育政策的发展历程”专题介绍,湖州市妇女研究会会长周淑舫教授、浙大妇女研究中心揭爱花副教授、湖州南浔区妇联主席沈虹、浙大妇女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勤教授等4位嘉宾分别从不同角度做主旨发言。论坛由湖州市妇联主席臧学萍主持。
 
    周丽苹教授为大家描述了中国生育政策的演变。周教授指出,我国生育政策从产生的那一天起,就始终在实践中不断得到调整和完善。40多年的计划生育使人口再生产类型发生转变,人口增长势能削弱,资源环境压力缓解,人民生存和发展状况改善,创造了较长时期的“人口红利”。“独生子女”政策设计为“一代人政策”,随着生育率的下降,也出现了人口快速老龄化、年轻劳动力短缺等问题。“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是国家从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揭爱花副教授从男女就业性别的差异和国内外生育政策的比较等方面,深刻阐述了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对妇女就业发展的应对措施。揭教授指出,“全面二孩政策”对女性就业的影响可能从隐形变成显性,加深女性在就业过程中的弱势,“生殖”与“求职、升职”的矛盾可能进一步凸显,国家在这方面应该更加担负起相应的责任,如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等。沈虹主席从基层妇女工作者的视角,结合调查研究,探讨了全面两孩政策对女性职业发展的影响、原因分析和立足妇联对女性职业发展的出路研究。王勤教授从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角度,提出缓解女性育儿与发展冲突的对策:在公共政策的制定中,要保障妇女就业权利,建立合理的生育成本分摊机制,加强公共政策中的女性关怀;在社会服务方面,要补足民生短板,科学配置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资源,推动家务劳动社会化,继续推动养老事业发展;大众媒体、社会舆论应该支持女性有自己的追求,鼓励女性实现自己的梦想,要尊重女性的多样化选择,不应过分夸大生育对工作的负面影响,坚决反对生育歧视;同时要重视家庭建设,鼓励夫妻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和育儿责任。
 
 
    论坛最后,童芍素教授作精彩点评。她充分肯定了本次论坛活动,认为目前探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背景下女性发展研究这个课题非常及时并且重要,这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发展,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她认为探讨这个问题应该回到妇女发展原点,回归常态常识。“妇女发展指在男女平等的条件下,不断开发自然、历史赋予妇女的潜能,实现人生价值和幸福。性别平等最重要的是在价值、尊严、权利、机会和责任上平等。”要普及先进的性别文化,推动两性和谐发展。她希望通过女代表、女委员和各级妇女研究组织的充分调查、研讨,通过提案等形式提出更好的具体呼吁和建议,促进全面两孩政策相关配套措施的逐步出台,从而使这项好政策更好地落实,惠及妇女和家庭。
 
    浙大城市学院院长、浙大妇女研究中心主任吴健教授对湖州市妇联、湖州市妇女研究会提供如此温馨、细致的安排表示感谢。她说,这个课题非常值得探讨,这既是一个科学问题、经济问题,又是个社会问题、文化问题。她希望以此次论坛为契机,继续开拓思路、深入调研,期待能影响政府决策,引领社会发展。
 
    据悉,本次论坛由浙大女工委、湖州市妇联主办,浙大妇女研究中心、湖州市妇女研究会承办。论坛的举办是浙江大学和湖州市妇女组织十年合作的进一步深化。

(张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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