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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届二次教代会提案总结会召开 优秀提案评选新鲜出炉

发布时间:2015-12-07 13:32:27浏览次数:1731

“校工会衷心感谢提案委的付出,近年来,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重视和各方共同努力下,提案工作卓有成效,走在全国其他高校前列,也得到了广大教职工的认可和支持。”“与此同时,随着建设一流大学的推进,教职工民主意识的增强,涉及学校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增多,对提案工作的办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校工会常务副主席楼成礼如是说。
日前,校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总结七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工作,评选优秀提案和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共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为2016年提案工作提出新的思路。提案委主任、“两办”主任胡旭阳主持了会议。
提案委副主任、校工会副主席王勤总结汇报了七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工作的基本情况。今年提案办理总体情况良好,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教代会提案,95%以上的代表对部门认真办理的态度给予了充分肯定,超过四分之三的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但在提案办理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王勤就“如何更好地发挥校领导领办提案的示范作用?”“如何更好地发挥代表团的作用?”“如何处理‘不满意’”提案”等问题提出思考。委员们纷纷围绕问题展开讨论,刘向东委员认为提案办理的最终目标是促进工作,应该更关注提案的落实;蒋伟君委员认为“不满意”提案的“再处理”程序很有必要,再沟通能使交流更深入、部门工作更到位;吴丹青委员提出校领导领办提案“两步走”建议,前期领办和后期介入相结合,从而有效地解决一些教职工关注的“老大难”问题;刘继荣委员建议可以将提案中的重要关切和学校高教课题立项结合……大家各抒己见,献计献策。对此,楼成礼感谢大家的真知灼见,强调提案委要有忧患意识,要不断研究新问题,提出新思路,继续做好工作。同时,他表示校工会也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提案工作,更细、更实、更有效地做好服务。
最后,胡旭阳主任总结发言。他说,在我校迎接“十三五”发展、推进综合改革之际,教代会工作要更关注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提案委也将继续做好本职工作。要深入贯彻依法治校的观念,充分听取师生员工的诉求、意见,合理地吸纳建议。办理过程中进一步优化校领导领办提案流程,发挥代表团作用,建立不同代表团之间的交流研讨机制。在不断地深化、优化、细化中,促进办理水平的提高。
会上,提案委根据浙江大学教代会《优秀提案评选办法》和《提案办理先进单位评选办法》,评选出了“关于设立浙江大学校训纪念日及设计建立校训纪念雕塑的建议”等10件优秀提案,本科生院、计划财务处和房地产管理处3个部门被评为七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办理先进单位。
附:七届二次教代会优秀提案一览表
1.关于设立浙江大学校训纪念日及设计建立校训纪念雕塑的建议 
(沈文华   公共管理学院)
2.关于加强浙大校园公共开放空间管理的建议(胡义镰  机关党委)
3.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学校办学水平与效益(王瑞飞 电气学院)
4.关于进一步推进各校区校级师生交流吧建设的建议(吴丹青  航空航天学院)
5.学校公共政策中的女性关注 (梁君英 外语学院)
6.关于正确处理好本科生招生与培养的关系,合理确定招生和培养单元的提案 (王东 材料学院)
7.有关提高留学生培养质量的提案(顾国达 经济学院)
8.重视学科教材建设(傅荣校 公共管理学院)
9.关于加强信息安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建议(陈文智 计算机学院)
10.      关于公用房物业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服务的提案   (王晓燕 华家池校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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