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推荐评选第十三届“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在各院级工会推荐,校、院女工委员投票的基础上,校工会女职工委员讨论决定并经校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审定,以下16位老师为浙江大学推荐浙江省教育工会第十三届“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候选人。现予于公示:
序 号 | 姓 名 | 性 别 | 单 位 |
1 | 金 立 | 女 | 人文学院 |
2 | 刘 岩 | 女 | 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
3 | 司 琦 | 女 | 教育学院 |
4 | 李经兰 | 女 | 管理学院 |
5 | 尹永成 | 男 | 数学系 |
6 | 高明霞 | 女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7 | 朱燕群 | 女 | 能源工程学院 |
8 | 陈惠芳 | 女 |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 |
9 | 曾 超 | 女 | 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 |
10 | 唐建军 | 男 | 生命科学学院 |
11 | 李红叶 | 女 |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
12 | 陆旭东 | 女 | 校部机关 |
13 | 周建英 | 女 | 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
14 | 严 敏 | 女 | 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
15 | 洪丽华 | 女 | 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 |
16 | 舒 强 | 男 | 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 |
公示时间为2月4日—2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邮件向校工会反映。联系电话:88208320,88206038,电子信箱:ghghl@zju.edu.cn。
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会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
校工会
校女教职工委员会
201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