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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召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会议

发布时间:2015-01-30 09:02:03浏览次数:1092

2015年1月23日下午,校工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会议在之江校区二楼会议中心召开。校工会常务副主席、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副主任楼成礼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主题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发挥工会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的作用,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的能力和水平。
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吴勇敏总结了2014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指出,充分发挥工会在发展和谐劳动人事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学校内部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是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的重要途径。我们要针对新时期的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发展变化,以教职工为本,主动参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发挥教职工为学校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维护学校的发展和稳定。吴勇敏还就浙江大学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规程修订作了说明。
与会人员围绕会议主题进行了讨论与交流,认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对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防止矛盾的激化,构建和谐校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楼成礼在讲话中指出,发挥高校工会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的作用,减少高校劳动人事争议的发生和及时妥善处理本校内部发生的劳动争议,对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防止矛盾的激化,维持正常的教学、科研、管理秩序和实现创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校有关部门及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重要性。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既要热情听取教师的诉求心声,替他们排忧解难,也要对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精神做好宣传,使教职工能够真正理解学校有些做法的良苦用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委员会成员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理论和实际工作水平,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 在健全法制,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更好作用。随着学校的快速发展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非事业编制职工数量日益增多,他们已经成为我校职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院系工会要主动做好非事业编制职工入会工作,要深入了解非事业编制职工工作、生活情况,把吸收非事业编制职工加入工会与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结合起来,遇到问题及时反映,群策群力,切实把非事业编制职工入会工作抓好、抓实,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学校各级组织的温暖。
我校各单位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用工越来越规范,关心、关爱越来越到位;希望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的预防,要从源头参与,减少劳动人事争议发生,针对劳动人事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相应对策,化解矛盾,消除劳动人事争议隐患,为我校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构建和谐校园做出贡献。
人事处资源配置与保障中心主任钟鸣文老师解读了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文件精神和学校有关劳动人事改革情况,并分析了当前潜在的劳动人事争议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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