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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14年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14-09-28 09:56:59浏览次数:1462

一、主办单位:浙江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承办单位: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校工会
协办单位:浙江大学学工部、研工部、团委、宣传部、校医院、安全保卫处、学生体育社团。
二、比赛宗旨
推动学校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促进我校广大师生身心健康,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服务。
三、口号:健康育人、求是创新、追求卓越、争创一流。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14年10月12日(上午9:00~16:30)。
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游泳池。
五、参赛单位
1.学生组
(1)以学院(系)、学园为单位组队参赛(研究生回归各学院)。
(2)各队可报领队、教练员各一人。
(3)每位运动员限报两项单项比赛,每项每队限报3人。
(4)接力赛每队由3男1女/6男2女组成。
2.教工组
(1)以学院(系)、行政机关、附属医院、直属单位、企事业工会为单位组队参赛。
(2)各队可报领队、教练员各一人。
(3)每名运动员限报两项单项比赛(接力除外)期工程,每项每队限报3人。
(4)接力赛每队由3男1女组成。
六、竞赛分组
1. 本科生组: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可以代表院系参加本科生组的部分项目比赛,并且获得的成绩计入本科生组。
2. 教职工组:分青年组(1969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者)和中年组(1968年12月31日及之前出生者)。凡我校在编工会会员均可代表所属单位参赛,一个会员只能代表一个所属单位比赛。
 
七、竞赛项目
1. 学生
男子200米混合泳,男、女100米蛙泳,男、女100米自由泳,男、女50米蛙泳,男、女50米仰泳、男、女50米蝶泳,男、女50米自由泳,4×50米混合泳接力(3男1女), 8×50米自由泳接力(6男2女)。
2. 教工
(1)青年组
男子200米自由泳,男、女100米蛙泳,男、女100米自由泳,男、女50米蛙泳,男、女50米仰泳,男、女50米自由泳,4×50米自由泳接力(3男1女)。
(2)中年组
男、女100米蛙泳,男、女100米自由泳,男、女50米蛙泳,男、女50米自由泳,4×50米自由泳接力(3男1女),男、女蹬边漂行游。
*注:比赛为50米标准池(南池),采用人工计时
八、竞赛办法
1. 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2. 蹬边漂行比赛规则:双脚蹬离池壁之后,双手置于头部前方,双脚向后伸直并拢,
不允许做任何手臂和腿部动作。漂行时头部的最终位置作为蹬边滑行的结点,以蹬边距离远者为胜。
3. 比赛设男女混合团体总分,分别按各队运动员得分总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
得分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仍相等则以接力名次前者列前。
注:游泳比赛分数将记入校运动会总分。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1. 团体奖:教工组、学生组男女混合团体总分获前八名,颁发奖杯。
2. 个人奖
教工青年组、中年组、学生组个人项目录取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
1计分。接力计分加倍。所有项目均进行一次性决赛,破各级纪录的按校运会规程进行计分,破纪录者需在检录处领取破纪录申请表,经总裁签字后方可确定。实际参赛人数八人以下(含八人)减一名录取名次。所有项目报名少于3人(队)时,取消该项目比赛,但允许运动员现场改项。个人项目前三名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四至八名颁发获奖证书。
学生组中,因教育学院有多名校游泳队队员,故记名次但不占名额,采取并列排序的方式进行比赛排名和计分。
 
十、报名
2014年10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紫金港体育馆多媒体教室-139召开领队、教练员会议,说明有关比赛事项并发放秩序册,请各单位准时参加。
十一、未尽事项由承办单位另行补充通知。

注:如遇到极端天气,开领队会议时通知是否继续比赛。
 
浙江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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