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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召开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会议

发布时间:2013-12-27 08:52:47浏览次数:1100

目前,非事业编制职工数量日益增多,已经成为我校职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非事业编制职工流动性强、人事管理难度大,劳动人事争议成呈现增长态势。浙江大学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1224日上午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劳务派遣工作。校工会常务副主席楼成礼主持会议,人事处金达胜副处长、光华法学院许建宇副教授在会上作专题发言。

“劳务派遣”的称谓之争:劳务派遣?劳动派遣?劳动力派遣?劳动者派遣?人才派遣?人才租赁?从学理上看,最准确的称呼当属“劳动力派遣”。这是在1224日上午召开的校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会议上,光华法学院许建宇副教授为与会人员作“劳动合同法》修改决定”学习辅导报告时,对首先提出的“劳务派遣”的称谓解释。20121228,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自201371日起施行。许建宇就“劳务派遣”的称谓、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的定性、劳务派遣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原有规定、“《劳动合同法》修改决定”的新规定等方面作了详细的报告,并结合工作中遇见的案列作了深入的解释。与会纷纷人员表示,通过许建宇的辅导报告,《劳动合同法》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于原《劳动合同法》的细节修改有了更深的理解,也深化了自身的法律观念;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内容执行,依照法律维护单位及职工个人权益。

 校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副主任、人事处副处长金达胜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学校有关人事改革及劳动人事争议遇到的新情况,并分析了当前潜在的劳动人事争议风险。

校工会常务副主席楼成礼强调了劳动争议工作的重要性并通报了非事业编制职工入会工作情况。楼成礼指出,如何把劳动人事争议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非常重要。工会参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是维护广大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也强调,工会要赢得职工群众信赖和支持,必须做好维护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工会维权要讲全面,也要讲重点,重点就是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就是职工群众面临的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职工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使他们不断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楼成礼希望各院级工会要深入了解非事业编制职工工作、生活情况,把吸收非事业编制职工加入工会与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结合起来,遇到问题及时反映。要源头参与,减少劳动人事争议发生针对劳动人事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相应对策,化解矛盾,消除劳动人事争议隐患。要切实把非事业编制职工入会工作抓好、抓实,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学校各级组织的温暖,激发在学校的管理、服务岗位上更好地发挥作用。

 校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委员及附属医院、直属部门等单位的工会主席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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