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校党委发2012(20号)关于《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规定》)的通知精神。浙大附属妇产科医院工会采取专家辅导报告、自学和参观学习等形式进行专题学习研讨。5月12-13日,妇产科医院工会在山清水秀的古城临安举办了一次有院工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工会小组长50余人参加的工会干部学习班.
学习班的首站是到浙江农林大学新校区参观学习。浙江农林大学工会汪士华主席在学校活动中心视听室就贵校和工会的概况、教代会的组织机构、主要工作制度、工作特色等方面作了简要介绍。有中国十佳可持续发展城市之美誉的农林大学建校1958年,成立时叫“天目林学院”。1966年改名为“浙江林学院”。 2010年6月正式更名。新校园按照“崇尚自然,优化环境;因地制宜,特色鲜明;以人为本,天人合一”的理念来建设。大家还饶有兴趣参观了新校区。
本次妇院工会干部学习班的重中之重是听取浙江大学工会常务副主席曾广杰教授为大家解读《规定》。
学习班上,曾主席就出台背景,规定说明,基本职责,工作机构4个方面对《规定》进行了精辟且易懂的解读:他说1985年1月,教育部和原中国教育工会联合颁发了《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20多年来,教代会制度逐步完善,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由文件规定发展到法律法规,法律地位不断提高。二是由高校发展到各级各类学校,适用范围日益扩大。三是由暂行条例发展到实施细则和工作规程,制度体系日渐完善。四是由会议制度发展到工作制度,制度质量明显提高。五是由工作试点发展到制度规定,职责权利逐渐落实。六是由组织机构发展到组织网络,自身建设日趋加强。
他说:《规定》对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地位、指导思想、组织原则、职权、代表产生及其权利义务、组织规则、工作机构等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曾主席特别说明,妇产科医院多年来都是按照这个程序做的,对妇院工会多年来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在营造医院文化,动心思,搭桥梁,枢纽带,创理念所做的努力给予肯定。并对我院妇一科取得的三项全国荣誉以及黄荷凤院长荣获的全国三八红旗先进个人表示祝贺。
大会结束前,院工会要求与会者自学《浙江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和《浙江大学院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办法》。
参加培训班的人员表示,参加此次培训活动受益匪浅,规定》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的重要规章。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我们学以致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创新工会工作的载体,不断取得新业绩,使工会成为服务职工、凝聚人心的温馨之家。
妇院工会
张毅 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