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级工会:
现将2011年院级工会旅游补助名额以及教职工寒暑假自费公助旅游名额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注意以下几点:
1、组织教职工旅游、休养活动中务必把安全责任放在首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外出活动必须办理旅游意外保险,委托旅行社的要与其签订旅游协议书。
2、院级工会旅游补助名额是以本单位15%会员数下达的。使用旅游补助经费组织旅游活动,应向校工会生活福利部提出申请,注明活动时间、地点、参加人数和组团形式,并附活动名单。
3、旅游补贴经费凭旅游、休养地景点的门票、房费、餐费、交通费、保险费和导游费等有效票据到校工会生活福利部审核后报销(杭州市内餐饮、食品、住宿、出租车发票均不能报销)。
4、2011年对院级工会旅游补助名额以及校工会组织的寒暑假自费公助补助名额,使用时间至2011年12月底止。对当年未组织活动的院级工会,补贴名额作为自动放弃,不再延续使用。请各院级工会合理安排与组织。
未尽事宜,可与生活福利部姚老师联系,电话:87951747。
2、2011年院级工会寒暑假自费公助旅游补贴名额分配表.doc
浙江大学工会
201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