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级工会:
为切实做好生活困难教职工的扶困救助工作,履行工会组织职责,现就做好2010年教职工年终困难补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级工会要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落实党对群众的关怀,履行工会组织“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做好年终困难教职工的生活补助工作。
二、各院、系级工会应认真执行《浙江大学教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浙大发[2004]1号)的有关规定,按规定的程序做好申请、统计、审定、报批、核发各个环节的工作。
三、根据校、院(系)二级补助的原则,各单位在考虑上报申请学校困难补助的教职工名单的同时,首先要列入本单位困难补助范围之内。
四、各院、系级工会在校工会主页“下载区域”栏内下载(或直接点击下列各表名下载):《浙江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困难职工档案》以及《浙江大学院(系)级工会2010年福利费使用汇总表》,按照院(系)级福利委员会议上布置的要求,将申请学校困难补助的教职工名单汇总后,于2010年11月30日前报校工会生活福利部或各校区工会办。
联系人:姚平、钱正君
联系电话:87951747
浙江大学工会
201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