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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捐款、申请补助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0-04-30 00:00:00浏览次数:769

  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对于切实帮助和缓解教职工因生大病、重病等困难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对于增强学校的凝聚力,构建和谐校园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学校党政领导的关心和全校广大教职工的大力支持下,2009年度浙江大学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捐款、补助申请工作已结束,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2009年教职工踊跃向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捐款,捐款人数为6,939人,比2008年增加了312人,最终实际收到捐款45.26万元,个人捐款最高金额达560元。捐款500元(含500)以上6人, 100?499元519人,100元以下6,414人。全校捐款率达到80.9%,教职员工捐款参与率超过85%的院级工会有24个。
  根据浙大工[2008]15号《浙江大学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实施细则(试行)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精神,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管理小组办公室对申请补助教职工的资格、医疗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统计和审核,在此基础上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管理小组2010年4月21日召开会议,对本次补助涉及的具体事项进行专门研究和讨论,一致通过了2009年度的补助名单。
  2009年度,共有54人向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提交补助申请,有45人符合补助条件获得补助。其中:符合《实施细则》第四章第八条第一项“本人首次确诊患重大疾病”的教职工共22人,每人补助1万元共补助22万元;按照《实施细则》第四章第八条第二项“本人患重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伤害,在基本医疗定点机构纳入正常治疗的住院或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发生的医疗费个人承担部分超过人民币3,000元”,并按第九条第二项补助标准计算,符合补助条件的教职工有27人,补助17.443万元,个人最高补助高达7.85万元。2009年度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共补助39.443万元。
  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工作开展二年以来,得到了全校教职工的积极响应,正是由于教职工奉献爱心,踊跃捐款,使得二年的补助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我们恳切地希望广大教职工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工作,积极向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管理小组建言献策,帮助监管好、用好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同时也希望院级工会继续认真做好捐款的宣传、动员工作和补助阶段的调查摸底工作,使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深入到每一位教职工心中。爱心基金管理小组将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做到公平、公开、透明,使真正需要的教职工能及时享受到爱心基金的帮助,缓解教职工因大病、重病或家庭重大变故而导致的生活困难,增强学校的凝聚力,促进和谐校园建设,为学校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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