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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浙大互助济困基金会会员申请困难补助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0-21 00:00:00浏览次数:1599

 
    根据原浙江大学教职工互助济困基金章程规定,2009年互助济困基金困难补助申请工作现在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原浙江大学教职工互助济困基金会员,家庭困难,本人病重自负医疗费较高的或者因意外灾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直系亲属有重病造成经济困难的均可申?。
    二、申请办法:申请者先口头向所在院(系)级工会提出申请并陈述申请理由,然后由院(系)级工会决定是否报批,同意报批的即发给表格(表格在本通知底部可下载)。
    三、申请时间:院(系)级工会同意申请的教职工在11月15日前填好申请表,并经所在单位院(系)级工会主席签署意见后送玉泉校区工会办公室。
    四、12月上旬由互助济困基金常务理事会全体会议审查核定后公布受助人名单。
    请各院(系)级工会对所属教职工生活情况进行排查,通知有困难的教职工填表申请。
 
浙江大学工会玉泉校区办公室

2009年10月21日

互助济困基金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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