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回顾

关于举办浙江大学第四届“三育人”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14 00:00:00浏览次数:1737

浙江大学教代会执行委员会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浙江大学学生会

浙江大学研究生会

浙江大学博士生会

浙大工会[2008]7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院级工会、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博士生会:

为进一步调动全校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巩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所取得的成绩,促进和加强教职员工师德师风建设。根据校教代会三育人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将举办浙江大学第四届三育人标兵评选活动。开展此次评选的目的是广泛动员全校师生参与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活动中去;深入落实以人为本、整合培养、求是创新、追求卓越的教育理念,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紧密联系在我校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充分发挥身边典型的示范和教育作用,把评比三育人标兵评选活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个具体实践内容,为推动学校走在前列、创建一流作出贡献。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评选坚持育人为本原则,被评选教职员工在本职岗位上有突出的育人事迹。

   2、评选坚持群众参与原则,由校工会、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博士生会共同发起、组织,由全校师生共同参与评选。

   3、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选结果由投票产生。

二、推选方案

(一)推选范围

    凡浙江大学在职正式教职员工均具有被推选资格(已获选两届的标兵此次不再推荐)。

(二)推选单位

     浙江大学各院级工会、各院级团委、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博士生会为推选单位。为体现推选工作的广泛性,也可以采取联名推荐(30人以上)和自荐的方式交到各推选单位(联名推荐表见附表2,自荐表见附表3)。

(三)“三育人”标兵条件

“三育人”标兵评选基本条件

能认真学习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具有较强的育人意识。爱校荣校,积极关心,参与学校、学院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发展事业,工作中具有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育人事绩突出,并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教书育人标兵评选条件

1)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严谨治学,能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活动,教学效果好,在学生测评等各项教学评估中成绩突出,受到学生普遍好评。

2)在教学活动中注重教书育人,能言传身教,把传授知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与进行思想教育有机结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是大家公认的德才双馨的榜样。

   2.管理育人标兵评选条件

    1)能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管理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规律和有效形式,勤于学习先进科学文化知识和管理方法,善于管理;

2)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时时处处以身作则,秉公办事,注重效率,工作业绩突出,受到师生的普遍好评。

3)结合管理工作特点,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寓思想政治教育于管理工作之中,育人成绩突出。

     3.服务育人标兵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尊师爱生,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牢固树立服务育人的思想,热情、周到、耐心、诚恳,受到师生的普遍认同;

2)立足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能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质的服务赢得师生的好评,并能结合服务工作特点,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寓思想政治教育于服务工作之中,效果显著,育人工作成绩较为突出。

 (四)“三育人”标兵评选名额

    浙江大学第四届“三育人”标兵评选将产生“三育人”标兵15名(其中教书育人标兵10名,管理、服务育人标兵5名)。同时产生浙江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15名。

  (五)推选名额、方式

    请各推选单位在全校范围内推选5名候选人参加评选,其中推荐本单位候选人一般不超过3名。

各推选单位依照《浙江大学第四届三育人标兵候选人推选表》(见附表1)的相关要求,填写推选表,并附推荐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500字以内),于2008518日前,交至三育人标兵评选活动组委会(详见推选表备注),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各单位要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组织此次评选、推荐工作。认真挖掘学校三育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为深入开展学校三育人活动,提高学校育人质量做出贡献。

   三、评选步骤

   评选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充分发动各院级工会、各学院团委、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博士生会推荐和采取联名推荐或自荐的形式推选“三育人标兵候选人。

第二阶段:由三育人工作委员会、各推选单位代表在被推选的“三育人”标兵候选人中投票产生30名“三育人”标兵正式候选人(其中教书育人标兵候选人20名,管理、服务育人标兵候选人10名)。

第三阶段:采用网上投票和其他投票方式,产生15三育人标兵。

   四、时间安排

   58             

512日-518

召开“三育人”工作委员会工作会议,部署工作。

宣传动员启动三育人评选工作。由各院级工会、各学院团委、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博士生会为单位推荐或联名推荐等方式推荐“三育人“标兵候选人。518日前报推荐名单。

   519日-522

候选人材料汇总

   523日-526

三育人工作委员会、各推选单位代表在被推选的“三育人”标兵候选人中投票产生30名“三育人”标兵正式候选人。

   527日-62

公示三育人标兵候选人名单,进一步征求意见。

   62?66

准备30三育人标兵候选人的宣传材料。

   67日-615

30三育人标兵候选人进行全面宣传。

   612日-626

教职员工、学生投票产生15三育人标兵和15三育人先进个人。

  五、学校“三育人”标兵评选活动组织机构

    1.组成单位:浙江大学教代会三育人工作委员会、浙江大学工会、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浙江大学学生会、浙江大学研究生会、浙江大学博士生会;并由以上单位组成浙江大学“三育人”标兵评选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2.支持单位:浙江大学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后勤集团。

    3.组织机构成员:

    任:郑 

    副主任:曾广杰、金海燕、吕淼华、潘健

      员:俞伟东、方磊、曾川、卢飞霞、徐伟

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办公室主任:俞伟东     副主任:谭妍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文件所规定的评选程序进行操作,恪守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以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表:浙江大学三育人标兵推选表(可下载)

 

                            浙江大学教代会执行委员会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浙江大学学生会    

                                          浙江大学研究生会

                                          浙江大学博士生会

                                           2008512

您是第 1000 位访客    

技术支持:310030